我们公司有一个同事出事了,如果说在侦查活动中发现的,可以用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的各种财务文件的话,是否应当查封和扣押呢?

重庆 - 荣昌区 刑事犯罪辩护
1位律师回复

海东答疑法务

地区:重庆 - 荣昌区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在侦查活动中发现的可用以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的各种财物、文件,应当查封、扣押;与案件无关的财物、文件,不得查封、扣押。对查封、扣押的财物、文件,要妥善保管或者封存,不得使用、调换或者损毁。《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规定,对查封、扣押的财物、文件、邮件、电报或者冻结的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经查明确实与案件无关的,应当在三日以内解除查封、扣押、冻结,予以退还。

2021-02-06 07:51:55 回复
查看更多
其他人都在看:
荣昌区律师 刑事辩护律师 北京刑事辩护律师 更多律师>

想获取更多刑事辩护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