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着买房,遇见一套自己各方面都觉得比较满意的就立马出手了,都交付了定金,也签了购房协议,但是房主突然反悔,不肯卖了,这肯定是卖方违约,他们该不该承担违约责任?

安徽 - 安庆 房屋买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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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安徽 - 安庆

买卖双方后,卖方违约,可以按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追究卖方的违约责任。通常房屋买卖合同约定的定金,卖方应该赔偿买方。  《民法典》相关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房屋买卖合同作为一种特殊的买卖合同,它是指出卖人将房屋交付并转移所有权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房屋买卖合同的法律特征既有买卖合同的一般特征,也有其自身固有的特征。这主要表现为:  (1)出卖人将所出卖的给买受人,买受人支付相应的价款;  (2)房屋买卖合同是诺成、双务、有偿合同;  (3)房屋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不动产,其所有权转移必须办理登记手续;  (4)房屋买卖合同属于法律规定的要式法律行为

2021-01-10 20:18:1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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