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私放在押人员的嫌疑人满足哪些条件才能逮捕

四川 - 资阳 刑事犯罪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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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分析师

地区:四川 - 资阳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报复的;

(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批准或者决定逮捕,应当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犯罪的性质、情节,认罪认罚等情况,作为是否可能发生社会危险性的考虑因素。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逮捕。

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国家法律制度明确规定了私放在押人员罪的量刑范围,但是,法院会综合考虑犯罪情节确定对嫌疑人的量刑标准的,如果工作人员是因为收取了贿赂才私放在押人员的,应数罪并罚

2020-12-05 21:28:5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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