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产假新规定

云南 - 红河 劳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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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法务团

地区:云南 - 红河

一般来说,相关劳动法规并无关于陪产假的明确规定,具体要看各地方、各企业的实际操作。有的地方或企业就可以,有的就不行。如果你的状况特殊,比如生活困难,妻子实在无人照顾,或医院方面有相关的要求,可向单位申请困难补助或照顾。建议咨询所在省、当地的劳动部门
陪产假,又称陪护假、护理假,是女职工合法生育期间,给予其夫照顾女职工的休假权利,不是劳动法规的规定,由各地《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根据《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江苏省女职工合法生育的,配偶享受陪产假15天。天并非工作日,是指按自然日历数计算的天数,包括休息日和法定休假日。
《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对江苏陪产假新规定如下解释:
第二十七条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在享受国家规定婚假的基础上,延长婚假十天。
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的基础上,延长产假三十天,男方享受护理假十五天。
前两款规定的假期视为出勤,在规定假期内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国家法定休假日不计入前两款规定的假期。
用人单位根据具体情况,可以给予其他优惠待遇。

2020-09-28 22:10:3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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