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没有经过我的同意,擅自的查看我的日记,并且还被我发现了,对于对方的行为,我已经是警告过对方了,对方是否属于侵犯我的隐私权

陕西 - 咸阳 人身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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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法务团

地区:陕西 - 咸阳

侵犯隐私权,隐私是一种与公共利益、群体利益无关,当事人不愿他人知道或他人不便知道的个人信息,当事人不愿他人干涉或他人不便干涉的个人私事,以及当事人不愿他人侵入或他人不便侵入的个人领域。其中的个人领域,当然地包括个人居所、身体的隐密部位、日记内容、通信电话等,未经本人许可,不得非法侵扰、知悉、搜集、利用和公开。  《侵权责任法》规定的民事权益范围中明确包括了隐私权,即侵犯隐私权,同样必须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恢复名誉、赔偿损失民事责任

2020-09-03 00:26:0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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