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于今年4月到某机械厂工作,工作岗位为消毒工,现在上班五个月,双方一直都没有订立劳动合同,他每个月的工资额为3790元,朋友现在想辞职,要求公司支付双倍工资,要怎么计算发放?

山西 - 太原 刑事犯罪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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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答疑法务

地区:山西 - 太原

如果是计算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那么把劳动者入职第2个月到第12个月期间的已发工资,再合计一下,加个总和即可。如果是计算违法解除双倍经济补偿金赔偿金,那么按劳动者最后12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即可。《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2020-08-07 21:48:3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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