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婚后我们双方的父母为了减轻我们的压力给我们出资了一部分买下了这套房子并登记在了我的名下,我不想老婆委屈自己就把办理了房产变更登记,我可以撤销赠与吗?房子是谁的财产呢?

辽宁 - 本溪 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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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解先锋团

地区:辽宁 - 本溪

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2020-06-04 22:50:0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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