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丈夫由于经常发生争吵,夫妻双方已经分居多年。最近我打算与他协商离婚,但是他不同意,于是我向法院提出了离婚诉讼。那么如果他拒绝法院的传票应该怎么办呢?

辽宁 - 锦州 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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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纠纷诉讼法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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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法传票送达:法院受理离婚诉讼之后,给被告下达传票,可以直接找到被告要求其签收传票,或者由被告同住的成年亲属代替签收传票。  如果被告以及被告同住人拒绝签收传票,法院可以留置送达传票。  如果被告下落不明,法院可以采取公告形式送达传票。  《民事诉讼法》规定:  第八十四条送达诉讼文书必须有送达回证,由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收到日期,签名或者盖章。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的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  第八十五条送达诉讼文书,应当直接送交受送达人。受送达人是公民的,本人不在交他的同住成年家属签收;受送达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或者该法人、组织负责收件的人签收;受送达人有诉讼代理人的,可以送交其代理人签收;受送达人已向人民法院指定代收人的,送交代收人签收。  受送达人的同住成年家属,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负责收件的人,诉讼代理人或者代收人在送达回证上签收的日期为送达日期。

2020-04-09 00:11:0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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