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姐通过人才交流中心应征到一家自媒体公司,但是干了两年多公司一直没有与她签订过书面劳动合同,这种情况下是否可以默认为,姐姐与公司订立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福建 - 福州 劳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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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律顾问

地区:福建 - 福州

法律依据:
1、《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2020-04-21 04:41:3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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