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在6月份的时候给我安排了一次专项技能培训,这次培训大概长达15天左右,培训完后公司说是要签订一份服务期协议,必须继续在公司里面服务两年否则离职的时候要缴纳违约金,这么操作合理吗?

河北 - 承德 劳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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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河北 - 承德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你说的情形应属专业技术培训,关键在于是否订立服务协议、约定服务期。如有服务协议或劳动合同中有条款明确培训费用和服务期要求的,按约定办理;如没有约定服务期的,该培训为岗前培训,不存在违约,也就无所谓支付违约金了。

2020-03-29 13:50: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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