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在五月份的时候招聘了一名高级采购工程师,该员工在任职的过程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取供应商的回扣,给公司造成了极坏的影响,后来公司把他给辞退了,要给对方支付经济赔偿金吗?

西藏 - 日喀则 劳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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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选辩护团队

地区:西藏 - 日喀则

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无需支付辞退员工补偿/赔偿金的情形如下:(一)劳动者有下列情况的,用人单位可以不经通知即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4、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6、被依法追究了刑事责任的。

2020-03-28 20:12:1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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