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个饭店的一名员工,前两天饭店居然说我对饭店的名誉进行诋毁,但是我并没有干这些事情,对方现在对我进行了诽谤。我该怎么办?

辽宁 - 阜新 刑事犯罪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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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维权顾问

地区:辽宁 - 阜新


一,关于诽谤罪,其与民事意义上的诽谤存在区别,其针对的对象是自然人而不是单位的名誉与尊严,所以对方对您的饭店进行污蔑的,不构成诽谤罪。第
二,关于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它是指行为人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对于这个罪必须达到情节严重的地步才能构成犯罪,情节严重的标准之一是给他人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您的这种情况显然也不符合这一规定。第
三,从行为人的行为来看,其虚构事实滋生事端的行为,其影响还没有达到刑法要求的情节严重或者情节恶劣的要求,因此不构成犯罪。但是从民事角度而言,行为人的行为侵犯了您饭店的名誉权。如果您知道具体的侵权行为人,并且对方的行为给您的饭店造成损失的,您可以要对方停止侵害、赔礼道歉、赔偿损失

2019-12-29 10:48:4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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