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之前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在他就职期间他把公司的一些固定资产办理借款担保抵押给银行了,现在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换成了丙,原来签订的担保抵押还有效吗?甲丙两个人需要承担担保责任吗?

浙江 - 台州 劳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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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法务团

地区:浙江 - 台州

你表述得不是太清楚,基本上可以认为是甲方在担任公司法代表人期间,用公司的固定资产作为借款协议抵押担保,现在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变成了丙,该抵押担保的效力问题。如果这批固定资产根据法律规定是需要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才生效的,没有办理抵押登记的,该抵押担保并未生效,甲、丙或者公司都不需要承担担保责任。如果这批固定资产根据法律规定是不需要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就可以生效的,甲作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其担保行为为公司的行为,该担保有效,公司应该承担担保责任;甲、丙个人不需要承担担保责任。

2019-12-06 13:26: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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