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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法律卫士
地区:辽宁 - 大连
你好,就你问题解答如下:1、根据《人体轻伤鉴定标准》,头部锐器创口8公分以上,钝器创口6公分以上,可认定为轻伤,公安应立刑事案件,追究嫌疑人的刑事责任。2、派出所称“法律规定伤口超8公分以上,法院才立案”不正确。刑事案件的立案权归公安行使,这一块法院不管。法院管的是检察院将被告人起诉到法院时,法院进行审判。3、你朋友的伤口应为钝器伤,且你又说鉴定书是轻伤以上,那么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规定,公安就应该对嫌疑人立案侦查,而不是放人。4、就派出所应当立案而不立案,你的有效救济办法是找辖区检察院对派出所不立案的行为进行监督,要求派出所说明不予立案的理由。
经鉴定,若当事人伤势为轻微伤,属地公安将依法对肇事者进行治安处罚,并由肇事者承担医疗费用和误工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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