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数额较大、本想着去贷款的话,肯定是要支付利息,于是就想暂时占用公款,告诉人民,说因为手续的问题,所以要暂缓赔偿,但是之后超过三个月没有把款项补齐,一直没有归还,要怎么判

湖南 - 邵阳 刑事犯罪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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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湖南 - 邵阳

达到刑法规定的立案标准,就应当查处。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规定: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2019-07-18 23:58:3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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