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合同,赔偿损失包含哪些?我是工地包工头,和开发商约定,工程完结后就把剩余的工程款一并结算,但是现在都拖了两年,依旧也没给,我若起诉后,可否要求支付赔偿款呢?

山西 - 阳泉 劳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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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答疑法务

地区:山西 - 阳泉

除法律另有规定以外,赔偿范围应包括:
(1)债务不履行的损害赔偿。包括可得利益(履行利益)和信赖利益。
(2)因合同解除而产生的损害赔偿,包括1)债权人订立合同所支出的必要费用。2)债权人因相信合同能够履行而做准备所支出的必要费用。3)债权人因失去他人订立合同的机会所造成的损失。4)债权人已经履行合同义务时,债务人因拒不履行返还给付物的义务给债务人造成的损失。5)债权人已经受领债务的给付物时,因返还该物而支出的必要费用。

2019-07-13 02:39: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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