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工厂的会计,前段时间我们公司在投标的过程中,因为没有给政府的招标人员送礼导致投标失败了,后来厂里的领导就是因为这个事情对我罚了2000元的罚款,我很不满意,为什么招标的时候必须要给工作人员送礼才能办成事呢?这种情况违法吗?

甘肃 - 酒泉 劳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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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伦贝尔市维权顾问

地区:甘肃 - 酒泉

我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据此,受贿不仅是违纪,而且触犯了我们刑法,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

2019-07-08 20:47:2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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