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同事是湖北的一家公司财务人员,因为经常沉迷网络,很长一段时间与一名女主播有着联系,一年多的时间光是平台送出去的礼物高达20w。在18年年终公司盘点的时候发现其多次私自挪用公款十几万,并且剩余6万多未清还。该同事是否触犯了法律?是否会因此判刑?

重庆 - 云阳县 刑事犯罪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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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答疑法务

地区:重庆 - 云阳县

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 【挪用公款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2019-06-26 21:17:2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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