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1月份我有事出差不在家里,因为居住的房子楼上家中漏水,导致自己家里被水浸泡俩天俩夜,墙体表面漆层大面积裂开脱落,地板多处鼓起。双开协商无法达到一致,因此我于12月份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可是在开庭的前一天当地法院才给予我们通知,我们因此准备并不充分。该法院的行为是否违反相关规定?我该向哪些相关部门反应此类情况?

甘肃 - 临夏 劳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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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甘肃 - 临夏

外地人在北京落户的条件:
1、持有本市居住证:应为北京市公安局核发的《北京市居住证》,在积分落户申报工作启动的上一年度12月31日前申领。
2、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截至积分落户申报工作启动的上一年度12月31日,一般应为男60周岁(不含)以下,女工人50周岁(不含)以下,女干部(管理岗人员)55周岁(不含)以下,且用人单位正常连续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如遇国家退休政策调整,按新政策执行。
3、在京连续缴纳社会保险7年及以上:截至积分落户申报工作启动的上一年度12月31日,申请人应在京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7年(补缴记录累计不超过5个月),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各项险种的缴费应符合北京市社会保险相关规定。
4、实际缴费记录应在积分落户申报工作启动的上一年度12月31日前形成,且缴费状态正常。
5、无刑事犯罪记录:以人民法院生效的法律文书或户籍地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为核实依据。

2019-06-26 21:07:2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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