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在搬走的时候,要求房东不要告诉其他顾客,房东由于怕麻烦的原因,所以也没有告诉其他顾客,但是双方的行为都给顾客带来了一定程度的损失,现在老板把房东告上法庭了,房东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吗?

山西 - 长治 劳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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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山西 - 长治

老板将房东告上法庭,法院将以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为由,将其列为第三人,在本案中,老板虽然在未告知顾客的事情上有过错,但是由于老板在搬走时已经告诉房不要求其通知顾客,房东由于怕麻烦也未告知,造成顾客的损失。那么房东也必须承担一定的责任。但是本案主要问题在于证据,老板如果未能提供足够证据证明已经跟房东交待过的话,比如说只有老板一人证实说过这话,但房东不承认。老板不能提供其他证据的话,证据就不足以能让房东承担一定的责任。

2019-06-22 09:13:2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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