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朋友因为偷窃店铺里价值5万元的名牌包包被公安机关给逮捕了,但是我去探望我朋友的时候,他们说我朋友是以抢劫的形式被逮捕的,这是什么情况?是他们弄错了,还是怎么样的?后面能更改回来吗?

贵州 - 黔东南 探亲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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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选辩护团队

地区:贵州 - 黔东南

公安机关在立案初查的时候立案的名称不是最终名称,通常都会在侦查的时候或呈请逮捕的时候确定其立案性质而更改,例如抢夺案,发现嫌疑人在作案的过程中使用了暴力行为的,就会将案件改成抢劫案。如若检察院发现立案名称不符,也会要求公安机关更改的。

2019-05-14 21:00:4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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