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小伙在国外网站下载了一批淫秽物品,打算在某视频网站上发表传播,以吸引观众。在发表前夕,被网管发现,及时拦截下来。该青年表示最后没有把色情淫秽物品发表到网络,所以不用处罚。那这是不是不用处罚?没有违反法律?

辽宁 - 铁岭 刑事犯罪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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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会涉及利用网络传播淫秽物品的犯罪行为刑法第三百六十四条第一款、第四款 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向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传播淫秽物品的,从重处罚

2019-05-10 01:42:0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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