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朋友因一些私人问题挪用了公款10万元,现在账目比较大一时间还不上,这会构成什么违法犯罪行为?如果在半年呢把这笔钱给填补上了,这有关系吗?如果这笔钱是拿来做优抚工作的,挪用了这笔钱并短时间内没有还上又会造成什么后果?

河北 - 邯郸 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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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法务团

地区:河北 - 邯郸

挪用公款罪,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

2019-04-18 18:53:0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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