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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社收购合同实用(范本8篇)

旅社收购合同实用1

旅行社旅客旅游意外保险合同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为了保证旅游者在旅游期间的人身安全和经济利益,促进旅游事业的发展,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协办乙方保险业务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保险对象:

凡身体健康、能正常旅行参加出境(含港、澳、台地区),入境和国内团队旅游者以及随畴的旅行社导游,领队均可作为被保险人,由甲方代办投保。

二、保险期间:

本保险的保险期间,入境旅游者自其入境后参加旅行社安排的旅游行程开始,直至该旅游行程结束并办理完出境手续出境时止;国内旅游和出境旅游自其在约定时间登上由旅行社安排的交通工具开始,直至该次旅行结束离开旅行社安排的交通工肯时止,被保险人自行终止旅行社安排的旅游行程,其保险期间至其终止旅游行程时止。

三、保险责任:

按照《旅行平安保险条款》执行。

四、责任免除:

按照《旅行平安保险条款》执行。

五、赔付比例:

按照《旅行平安保险条款》执行。

六、投保手续:

甲方每组织一个旅游团队,应在出团前向乙方办理投保手续。甲方将投保单传真至乙方专用传真机,乙方在收到甲方投保依据后,正常工作日应在当天出具承保确认书并传真给甲方,休息日及节假日在专用传真机收到旅行社传真时即自行确认,无须再发确认书。

七、保险费的结算与支付及劳务的支付:

甲方为乙方代收的保险费每月结算一次。乙方在每个月五日前(节假日顺延)统计前一月保险费并通知乙方,经核对无误,甲方应在五个工作日内将款项划给乙方。乙方每月收互保险费后,按实收保险费的5%支付给甲方作为劳务报酬。

八、保险金的申请和给付:

被保险人在保险期内发生本保险责任范围内事故时,甲方应事发后三天内通知乙方,原则上在10个工作日内或结案后提供有关索赔单证(包括当地公安部门 证明、医疗证明、原因、地点、估计损失或赔偿金额等),积极协助乙方处理赔付,做好事故的核查工作。乙方在责任明确、资料齐全后,应在七个工作日内按条款规定给付保险金。

九、本协议所称意外伤害是指外来的、突然的、被保人无法预料和不可抗拒的,使被保险人身体受到剧烈伤害的事件。

十、本协议一式两份,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_________年。有效期满。如双方无异议则继续生效。

十一、对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可随时修改补充,并作为本协议组成部分。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中国平安*险公司旅游人身意外保险预约单(略)

旅社收购合同实用2

甲方(承租方):

证件类型及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

住所地:

乙方(出租方):

证件类型及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

住所地:

租赁车辆数量: (辆); 车 型号;

租金: 元/辆;总费用: 元(大写: 元整)。

租车费用价格,一经双方确认后即作为甲方向乙方付款的依据,每 月(天)结算一次,并开具发票。乙方在结算时应向甲方提供订车单复印件和结算单。

租赁合同租赁期限为 (年/月/日),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出车时间: 年 月 日 时。

甲、乙双方就车辆租用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本合同为长期合同,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乙双方可就租车事宜达成多个具体租车协议。甲方租用乙方车辆时,应提前以书面形式向乙方订车,并详细写明各项用车要求,包括用车数量、时间、路线、价格、结算方式、确认期限要求等。

2、当乙方接到甲方订车通知后,应根据甲方要求,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确认或不确认。一经双方确认,双方必须按照要求认真履行各自的责任。

3、乙方向甲方提供的车辆应经公安等部门检验年审合格并符合行业标准或合同约定标准,车辆驾驶员应是公安等部门登记在册的并有丰富驾驶经验及技能的人员,足额办理了乘员险、第三者责任险等保险手续,符合交通部门认定的旅游目的地经营范围的旅游客车。

4、乙方应在车辆使用前向甲方提供使用车辆及驾驶员的相关资料(资料名称见附件)。

5、乙方在出车前,要认真检查车辆性能,确保车况良好,保持车辆内外清洁卫生。

6、司乘与甲方等人员要密切协作,共同搞好行车安全工作。不得搭乘无关人员。驾驶员要严格按照交通规则驾驶车辆,在行车过程中要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对单程行程 公里(高速公路 公里)以上的客运车辆,乙方必须配备两名驾驶员,每名驾驶员连续驾车不得超过 小时, 小时内驾驶时间累计不得超过 小时。在高速公路上行车时要严格遵守小型客车最高时速不超过 公里,大型客车、货运(行李)汽车不得超过 公里的限速规定。

7、因乙方的原因发生安全事故、抛锚、漏接、车辆被查扣等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8、在车辆行驶过程中,甲方应尊重乙方驾驶员的工作,不能要求驾驶员做不利安全的举动,不能影响驾驶员的安全行驶,不能强迫驾驶员改变行程等,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甲方负责。

9、车辆运行过程中,乙方驾驶员应自觉守法尊规,不开违章车,杜绝疲劳驾驶、酒后驾驶、超载行驶、超速行驶;着装整洁,用语礼貌,待客热枕;保持车辆内外清洁。

10、违约责任

a.乙方如不能按照约定时间提供车辆,应提前 日书面通知甲方,并支付约定车费 %违约金。乙方如不能按照约定时间提供车辆,又不及时通知甲方的,应当支付约定车费 倍违约金。乙方如不能按照约定数量提供车辆,缺少的车辆视为不能按约定时间提供,乙方负有本项规定的通知义务,并应承担相应违约金。乙方如不能按照约定时间、数量提供车辆,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当赔偿经济损失。

b.甲方如不能按照约定时间使用车辆,应提前 日通知乙方,并支付约定车费 %违约定金;甲方如不能按照约定时间使用车辆,又不及时通知乙方的,应当支付约定车费 倍违约金;甲方如不能按照约定数量使用车辆,不使用的车辆视为不能按照约定时间使用,甲方负有本项规定的通知义务,并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因甲方不能按照约定时间、数量使用车辆,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还应当赔偿经济损失。

c.乙方提供的车辆标准低于约定标准的,实际价款由双方协商确定,乙方应当减少或退还约定价款与实际价款差额,并支付约定价款 %违约金;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还应赔偿经济损失。

d.由于乙方原因造成旅游团延误行程或误机(车、船)的,乙方应支付约定车费 倍违约金;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还应赔偿经济损失。

e.由于甲方原因造成延误行程,超出约定租车期限的,甲方应当支付超时部分的租车费用,费用标准由双方协商确定;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还应赔偿经济损失。

f.乙方应当对运输过程中游客的伤亡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伤亡是游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者是游客故意、重大过失造成的除外。乙方过错造成游客随车物品损坏的,乙方应当赔偿实际损失。

g.游客中途离开车辆时,甲方人员应当告知游客随身携带贵重物品。因驾驶员过错造成车内物品丢失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11、免除或减轻责任情况

a.甲、乙双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协议的,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当提前3日通知对方,并提供不能履约的充分证据;如不可抗力是在该时限之后发生的,则应当在不可抗力发生后12小时内通知对方,并提供不能履约的充分证据。

b.损失是由一方自己过错造成的,对方不承担责任。

c.一方违约的,对方应积极采取适当措施阻止损失扩大,否则不得就扩大部分的损失要求赔偿;违约方应当承担对方为阻止损失扩大而支付的合理费用,但以损失可能扩大的数额为限。

12、合同的终止

本合同因以下原因而终止:

a.合同期限届满。

b.双方协商一致终止合同。

c.由于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

d.由于一方严重违约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另一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3、甲、乙双方在执行本合同时如发生纠纷,应本着友好合作的态度协商解决,如不能协商解决,可向 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请求调解或向 市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或直接向 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14、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15、本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传真): 电话(传真):

日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乙方应提供有关证件

1、 机动车驾驶证

2、 机动车辆保险单

3、 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

4、 道路运输证

5、 省营运车辆驾驶人员上岗证书

旅社收购合同实用3

游客(代表)签名:

旅行社签名(章):

第一部分 协议条款

第一章 基本约定

第一条 自愿购物和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约定

1.旅游者可以自主决定是否参加旅行社安排的购物活动、另行付费旅游项目;

2.旅行社可以在不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不诱骗旅游者、不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且不影响其他旅游者行程安排的前提下,按照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与旅游者协商一致达成购物活动、另行付费旅游项目协议;

3.购物活动、另行付费旅游项目安排应不与《行程单》冲突;

4.地接社及其从业人员在行程中安排购物活动、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责任由订立本合同的旅行社承担;

5. 购物活动、另行付费旅游项目具体约定见《自愿购物活动补充协议》和《自愿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补充协议》(附件,可另纸附上)。

第二条 责任减除及免除

1.因旅游者自身原因,包括但不限于侵权行为、违法犯罪行为、自身疾病、自己行为判断失误、自甘风险参加某些旅游项目等,造成自己人身损害、财产损失或造成他人损失的,由旅游者自己承担责任,旅行社不承担责任,但应协助处理,旅行社因协助处理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旅游者承担。

2.因不可抗力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旅行社不承担责任,但应积极采取救助措施。

3.旅行社对旅游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危险情况已向旅游者做出明确警示,采取了必要防范措施,且事后履行了必要救助义务的,旅行社不承担责任。

4.旅游者因参加非旅行社安排或推荐的活动导致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旅行社不承担责任。

5.由于公共交通经营者的原因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由公共交通经营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旅行社应当协助旅游者向公共交通经营索赔。因公共交通工具延误,导致合同不能按照约定履行的,旅行社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向旅游者退还未实际发生的费用。

第三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之日起生效。

游客(代表)签名: 旅行社签名(章):

日期: 年 月 日 日 期: 年 月 日

旅行社官方网址: 地址:

合同编号: 团号:

第二章 协议内容

旅游者: 等 人(名单可附页,需旅行社和旅游者代表签字盖章确认);

旅行社: ;

第一条 旅游时间及旅游目的地接社基本情况

出发时间: 年 月 日, 结束时间: 年 月 日, 共 天 夜,饭店住宿 夜。

行程: ; 集中地点: ;散团地点: 。

地接社/委托社名称: ; 地址: ; 联系人及电话: 。

第二条 个人旅游保险 旅游者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委托旅行社办理旅游者投保的个人旅游保险。具体事项见团队订单。保险范围和理赔由所投保的保险公司条款而定。旅行社不承担赔偿责任,仅限提供协助服务。

第三条 旅游费用及支付(旅游费用以人民币为计算单位)

旅游费用合计: 元,成人: 元/人, 儿童不占床: 元/人;其中导游服务费: 元/人。

旅游费用支付的时间和方式: / 。

旅游费用详细清单及支付方式见团队订单。

第四条 成团人数与不成团的约定 最低成团人数 ; 低于此人数不能成团时,旅行社应当在出发前 日及时通知旅游者; 如不能成团,旅游者是否同意按下列方式解决:

同意( 种方式)

1、转至 旅行社出团;

2、延期出团;

3、改变其他线路出团;

4、解除合同。

第五条 拼团约定

旅游者 采用拼团方式出团。

第六条 黄金周特别约定 黄金周旅游高峰期间,旅游者和旅行社对行前退团及取消出团的提前告知时间、相关责任约定见团队行程单,如无特殊约定按合同通用条款第十六和第十七条约定执行。

第七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亦可向合同签订地的旅游质监执法机构、消费者协会等有关部门或者机构申请调解。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2、依法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 其他约定事项 未尽事宜,经旅游者和旅行社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列入补充条款。(如合同空间不够,可以附纸张贴于空白处,在连接处需双方盖章。)

1、 双方通知对方相关事项,可以以书面送达、电子信箱发送、手机短信发送、电话通知四种形式,任一形式均视为通知送达。

2、本合同由主合同的《协议条款》部分(旅游者与旅行社分别签字签章,各执一份)和《通用条款》部分(与国家旅游局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联合制定示范文本之第一章至第六章完全一致与其具有相同效力,旅行社可留存或查阅)以及附件《旅客报名表、健康信息及承诺书》(旅游者签名、旅行社留存)、以及附件《旅游行程单》(旅游者签字,旅游者与旅行社各执一份)等构成。

3、已向游客代表询出行形游客身体健康状况,回复身体健康良好,适合出行。(有“三高”者,半年内做过大手术、孕妇、患有传染疾病者等谨慎出行;70岁以上老年游客请提供近期健康证明并有家属陪同。出行游客根据行程要求提供其他相关证明)。

对公账户: 账号: 开户行:

备注:旅游者应当到旅行社财务部或各门市交纳旅游费用,也可以到银行或通过网上银行转账到旅行社账户,旅行社交纳现金时,旅行社应向旅游者开具加盖旅行社财务用章的收款凭证;旅游者不得将旅游款项交给不能出具加盖旅行社财务专用章的收款凭证的工作或非工作人员,否则其后果由旅行社自行负责。

旅游者代表签字(盖章): 旅游社(盖章):

证件号码: 签约代表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紧急联系人: 联系方式:

旅行社监督/投诉电话:

地址: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旅社收购合同实用4

甲方:

乙方:

现就乙方介绍宾客至甲方消费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特惠价格: 房 型 门市价格 平日优惠价 假日特惠价 团房 散房 团房 散房 备注:

1、节假日包括国家规定的节日

二、订房细则:

1、乙方每一个团队入住数在 间以上方可给予团队特别优惠价;

2、乙方每团入住数满 间可免费半间,满 间则免1间;

3、订房需将详细资料通过双方盖章或业务负责人签字传真确认方可生效;

双方公章及业务负责人签字式样附后。

4、乙方应提前订房,收到乙方订房通知,甲方在30分钟内务必回复传真确认。

5、甲方确认好的订房,不得因为任何原因临时取消,取消必须提前一周通知乙方,但所带来的损失全部由甲方承担。

6、乙方将订好的房间必须提前两天通知甲方,否则甲方要收取房费的30%作为赔偿。

7、甲方不得降低乙方所要求订房的标准,否则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8、甲方给乙方的酒店价格必须保证在同等条件下有竞争优势的价格,否则乙方有权单方面中止协议或者追索超额房费。

9、如因自然灾害,地震,水灾等人力不可抗拒之因素使团队不能入住,甲方免收乙方客房损失费。

甲方对乙方入住客人的人身及财产安全负有安全保障义务。

10、甲方必须将酒店的真实情况告之乙方,否则所带来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11、付款方式: 。

12、甲方开户行 :甲 方 全 称:帐 号:

三、提示条款:

1、本协议中的合同价乙方不得对外泄露,若因违反本规定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甲方有权利取消乙方的特种优惠待遇。

2、本协议为甲乙双方合约,乙方不得给第三方使用,若违约,甲方有权利提出终止合约。

3、在高交会期间不执行此优惠价格,具体房价另议。

提前15天书面告之乙方,否则视同以上优惠价格。

4、合约自签订之日起至__年 月 日,期满双方同意可续约。

5、甲方提供的价格基本上不予变动,但甲方将根据市场变化情况,本着与乙方协商的原则,在合约期满后,可能对以上的房价作出一些合理变动。

6、由于人力不可抗的原因,致一方或双方不能履约时,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7、如遇合约未涉及具体问题,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本合同及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协商不成,双方均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8、合约经双方负责人签署盖章后方可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为据。

甲方: 乙方:__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代表签署: 公章 代表签署: 公章

职 位: 职 位:

联 系 人: 联 系 人:

电 话: 电 话:

旅社收购合同实用5

甲方:(旅游者或单位)

乙方:(组团旅行社)

甲、乙双方甲方参加由乙方组织的本次旅游的有关事项经平等协商,自愿签订合同如下:

第一条

〔旅游内容〕本旅游团团号为:_____。

旅游线路为:_____。

旅游团出发时间为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结束时间为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共计_____天_____夜。

前款所列旅游线路、行程安排详见《旅程表》。《旅程表》经甲、乙双方签字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二条

〔服务标准〕本旅游团服务质量执行国家旅游局颁布实施的《旅行社国内旅游服务质量》标准(或由甲、乙双方约定)。

第三条

〔旅游费用〕本旅游团旅游费用总额共计_____元人民币。签订本合同之日,甲方应预付_____元人民币,余款应于出发前日付讫。

第四条

〔项目费用〕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支付的旅游费用,包含以下项目:

1、代件的手续费:乙方代甲方办理所需旅行证件的手续费。

2、交通客票费:乙方代甲方向民航、铁路、长途客运公司、水运等公共交通部门购买交通客票的费用。

3、餐饮住宿费:《旅程表》内所列应由乙方安排的餐饮、住宿费用。

4、游览费:《旅程表》内所列应由乙方安排的游览费用,包括住宿地至游览地交通费、非旅游者另行付费的旅游项目第一道门票费。

5、接送费:旅游期间从机场、港口、车站等至住宿旅馆的接送费用。

6、旅游服务费:乙方提供各项旅游服务收取的费用(含导游服务费)。

7、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费用:_____。

前款第2项的交通客票费,如遇政府调整票价,该费用的退、补依照《民法典》第六十三条办理。第3项的餐饮住宿费,如甲方要求提高标准,经乙方同意安排的,甲方应补交所需差额。

第五条

〔非项目费用〕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支付的旅游费用,不包含以下项目:

1、各地机场建设费。

2、旅途中发生的甲方个人费用:如交通工具上的个人餐饮费;个人伤病医疗费;行李超重费;旅途住宿期间的洗衣、电话、电报、饮料及酒类费;私人交通费;自由活动费用;寻回个人遗失物品的费用与报酬及在旅程中因个人行为造成的赔偿费用等。

3、甲方自行投保的保险费:航空人身意外保险费及甲方自行投保的其他保险的费用。

4、双方约定的由甲方自行选择的由其另行付费的游览项目费用。

5、其他非第四条所列项目的费用。

第六条

〔出发时间地点〕甲方应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时分于(地点)准时集合出发。甲方未准时到约定地点集合出发,也未能中途加入旅游团的,视为甲方解除合同,乙方可以按照本合同第八条的约定要求赔偿。

第七条

〔人数约定〕本旅游团须有人以上签约方能成团。如人数未达到,乙方可以于约定出发日前日(不低于5日)通知到甲方,解除合同。

乙方解除合同后,按下列方式之一处理:

1、退还甲方已缴纳的全部费用,乙方对甲方不负违约责任。

2、订立另一旅游合同,费用如有增减,由乙方退回或由甲方补足。

乙方未在约定的时间通知到甲方的,应按照本合同第九条约定赔偿甲方。

甲方提供的电话或传真须是经常使用或能够及时联系到的,否则乙方在本条及其他条款中需要通知但通知不到甲方的,不承担由此产生的赔偿责任。

第八条

〔甲方〕甲方可以在旅游活动开始前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但须承担乙方已经为办理本次旅游支出的必要费用,并按如下标准支付违约金:

1、在旅游开始前第5日以前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费用后余额的10%。

2、在旅游开始前第5日至第3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费用后余额的20%。

3、在旅游开始前第3日至第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费用后余额的30%。

4、在旅游开始前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费用后余额的50%。

5、在旅游开始日或开始后通知到或未通知不参团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费用后余额的100%。

第九条

〔乙方取消〕除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情形外,如因乙方原因,致使甲方的旅游活动不能成行而取消的,乙方应当立即通知甲方,并按如下标准支付违约金:

1、在旅游开始前第5日以前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10%。

2、在旅游开始前第5日至第3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20%。

3、在旅游开始前第3日至第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30%。

4、在旅游开始前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50%。

5、在旅游开始日及以后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100%。

第十条

〔合同转让〕经乙方同意,甲方可以将其在本旅游合同上的权利义务转让给具有参加本次旅游条件的第三人,但应当在约定的出发日前日通知乙方。如有费用增加,由甲方负担。

第十一条

〔甲方义务〕甲方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甲方所提供的证件及相关资料必须真实有效。

2、甲方应确保自身身体条件适合参加旅游团旅游,并有义务在签订本合同时将自身健康状况告知乙方。

3、甲方应妥善保管随身携带的行李物品,未委托乙方代管而损坏或丢失的,责任自负。

4、甲方在旅游活动中应遵守团队纪律,配合导游完成本次旅程。

5、甲方应尊重目的地的宗教信仰、民族习惯和风土人情。

第十二条

〔乙方义务〕乙方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乙方应当提醒甲方注意免除或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甲方的要求,对有关条款予以说明。

2、乙方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购买保险,并在接受甲方报名时提示甲方自愿购买旅游期间的个人保险。

3、乙方代理甲方办理旅游所需的手续,应妥善保管甲方的各项证件,如有遗失或毁损,应立即主动补办,并承担补办手续费,因此导致甲方的直接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4、乙方应为甲方提供导游服务;无全陪的旅游团体,乙方应告知甲方旅游目的地的具体接洽办法和应急措施。

5、甲方在旅游中发生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事故时,乙方应做出必要的协助和处理。如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6、乙方应当按照《旅程表》安排甲方购物,不得强制甲方购物,不得擅自增加购物次数。当甲方发现所购物品系假冒伪劣商品,如购物为甲方要求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如购物为行程内安排的,乙方应当协助甲方退还或索赔;如购物为乙方在行程外擅自增加的,乙方应赔偿甲方全部损失。

7、非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在旅游期间搭乘飞机、轮船、火车、长途汽车、地铁、索道、缆车等公共交通运输工具时受到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的,乙方应协助甲方向提供上列服务的经营者索赔。

第十三条

〔合同变更〕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以书面形式变更本合同旅游内容。由此增加的旅游费用应由提出变更的一方承担,由此减少的旅游费用,乙方应退还甲方。如给对方造成损失的,由提出变更的一方承担损失。

第十四条

〔擅自变更合同〕乙方擅自变更合同违反约定的,应当退还甲方直接损失或承担增加的旅游费用,并支付直接损失额或增加的旅游费用额一倍的违约金。

甲方擅自变更合同违反约定的,不得要求退还旅游费用。因此增加的旅游费用,由甲方承担。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五条

〔旅程延误〕因乙方原因,导致旅游开始后行程延误的,乙方应当征得甲方书面同意,继续履行本合同并支付旅游费用5%的违约金;甲方要求解除合同终止旅游的,乙方应当安排甲方返回并退还未完成的旅程费用,支付旅游费用5%的违约金。

甲方因延误旅程支出的食宿和其他必要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六条

〔弃团〕乙方在旅程中弃置甲方的,应当承担弃置期间甲方支出的食宿和其他必要费用,退还未完成的行程费用并支付旅游费用一倍的违约金。

第十七条

〔中途离团〕甲方在旅程中未经乙方同意自行离团不归的,视为单方解除合同,不得要求乙方退还旅游费用。如给乙方造成损失,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八条

〔不可抗力〕甲、乙双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乙方延迟履行本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第十九条

〔扩大损失〕甲、乙一方违约后,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

甲、乙一方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承担。

第二十条

〔委托招徕〕乙方委托其他旅行社代为招徕时,不得以未直接收取甲方费用为由免责。

第二十一条

〔其他〕本合同其他事项

第二十二条

〔争议解决〕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甲方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投诉,甲乙双方均可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三条

〔合同效力〕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四条

〔合同生效〕本合同从签订之日起生效,至本次旅行结束甲方离开乙方安排的交通工具时为止。

甲方: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旅社收购合同实用6

甲方(聘用单位):____________

乙方(受聘人):____________

为保证旅游服务质量,明确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就甲方参加由乙方组织的本次旅游的有关事项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内容与标准

第1条主要约定事项

甲方同行人员

人数、姓名、性别及身份证号等,以及委托书(详见附1)

1.甲方参加旅游团旅游团团号:____________

2.行程及标准:旅行社团队行程计划表》(详见附2)

3.参加团队约定

如乙方因人数不足无法单独成团,甲方同意转由旅行社合并发团,乙方在团队出发前,将发团旅行社以及异地接待旅行社的名称、联系人、电话等信息告知甲方。

第2条旅游者保险

甲方同意委托乙方代办个人投保的旅游意外保险。

其主要保险事项重点说明:注:甲方己详阅并明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条款》)

1.保险范围

凡身体健康,能正常旅游的旅游者,均可作为本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被保险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须有其监护人随行。

2.保险责任

旅游者在境内旅游期间因遭受意外伤害而致身故、残疾、支出医疗费及其他费用的,保险人依照下列约定承担保险责任。

①意外伤害保障(死亡、伤残最高赔付人民币________万元,未成年人最高赔付人民币________万元)

②意外医疗保障(医疗费用最高给付金额人民币________万元)

③丧葬保障(丧葬处理费用最高赔偿金额人民币________元)

3.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残疾、医疗,保险公司不承担相应的保险责任(详见《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条款》)

被保险人在下列期间遭受意外伤害的,保险人也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详见《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条款》)

4.保险期间

国内旅游的保险期间自被保险人在约定时间登上由旅行社安排的交通工具开始,至该次旅行结束离开旅行社安排的交通工具止。

被保险人自行中止旅行社安排的旅游行程(自行脱团),其保险责任自行终止。

甲方(聘用单位):____________

乙方(受聘人):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旅社收购合同实用7

乙方(旅行社/受托人):__________

甲方(旅游者/委托人):__________

旅游单项委托服务合同使用说明

一、旅游者与旅行社签订旅游合同时,双方应认真阅读本合同。本合同一经依法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严格履行。

二、本合同必须由旅行社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和旅游者亲自签章,并加盖旅行社公章(旅游合同专用章)方为有效。

三、合同参考文本中的空栏,由双方协商确定后填写清楚。四、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对本合同文本条款的修改或未尽事宜的约定,可在文本中明确,或经协商一致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另行签订的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与本合同一并履行。

五、本文本仅适合于旅游单项委托服务合同使用。

甲方(委托人/旅游者):____________旅游者姓名:____________性别: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家庭/单位住址: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 紧急联系人及电话:_________

乙方(受托人/旅行社):____________旅行社名称:____________

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

在签署本合同前,旅游者应要求旅行社出示《营业执照》和《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甲方(委托人)就以下事项与受乙方(受托人)达成一致,为保证服务质量,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以下协议:

一、委托内容与标准

付款方式:

以上费用以人民币作为结算币种,在签订本合同当日一次性付清,或另行约定。

二、双方义务:

三、(一)甲方义务

1、甲方应当确保所提供的证件及资料真实有效,联系电话能及时联系到,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甲方自负。

2、甲方应当按照约定的方式和金额向乙方支付报酬。

3、甲方应当及时受领乙方委托事项的结果。

4、因不可抗力造成乙方无法完成委托事项的,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相应的报酬。

(二)乙方义务

1、乙方应积极勤勉为甲方处理委托事项。

2、乙方需要转委托的,需要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

二、违约责任

1、因受委托人的过错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2、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时,因不可归责于自己的事由受到损失

3、委托人经受托人同意,可以在受托人之外委托第三人处理委托事务。因此给受托人造成损失的,受托人可以向委托人要求赔偿损失。

4、委托人或者受托人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因解除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该当事人的事由以外,应当赔偿损失。

5、建议旅游者与旅行社约定违约金,以减少纠纷发生时对于损害赔偿数额的举证责任。

6、违约金赔偿数额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确定。违约金的约定减少纠纷发生时对于损害赔偿数额的举证责任。

三、争议的解决方式

履行本合同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可约定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四、本合同一式二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从签定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旅社收购合同实用8

旅社转让协议

甲方: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甲方将曲靖市麒麟区凤来村小区181号的福居源旅馆转让给乙方经营使用,特立以下条款:

1、转让期限和金额:

(1)租期为 年7月5日至 年7月4日止;

(2)转让费为78600元整(柒万捌仟陆佰元整),其中含第一年房租费;

(3)以后四年,甲方每年按29000元(贰万玖仟元整)收取房租费,但房租费必须提前一个月付清,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少交房租。

2、设备条款及设施改造条款和租用范围:

(1)租用范围:一楼西面的门面一个,二楼、三楼整层;

(2)设备包括:二楼、三楼房间内的可动物品、一楼西面的一个门面归乙方所用;楼顶太阳能,租期内乙方有使用权,所有权归甲方,乙方使用期间,负责太阳能的维修;

(3)房间内,乙方若需要改造,需经甲方同意方可改造。

3、经营期间所有权、使用权及费用划分:

(1)福居源旅馆租期内,所有权归甲方,使用权、经营权归乙方;

(2)经营产生的费用, 年7月5日以前的费用由甲方负责,

以后的所有费用,包括水、电、宽带费等,另外,一楼祥和园饭店的水电宽带费由乙方负责收取,与甲方无关。

4、合同期间的违约处罚规定:

(1)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约,应赔偿另一方人民币80000元整(捌万元整);

(2)违约情况包括乙方拖、欠交租金,甲方无故终止合同。

5、旅馆的安全划分和合同期满的优先条件:

(1)旅馆经营期内的安全事故及产生费用由乙方负责,甲方不负责任何费用,租用到期后,若乙方需继续租用,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乙方;

(2)租期内,若乙方由 经营不当,需转让旅馆,必须经甲方同意后方可转让;

(3)旅馆到期后,房租费随行就市,如若乙方不想继续经营,可将房间内的可动物品搬走或者自行处理。

6、合同签订后,经甲乙双方审定后,签字、按手印生效。

7、旅馆转让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甲方(房东):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人):_________________

___年7月5日

旅社收购合同实用(范本8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