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合同范本 > 承包合同 > 其它承包合同 > 煤矿承包合同精选(范本6篇)

煤矿承包合同精选(范本6篇)

煤矿承包合同精选1

合同编号:________

工程名称:__________

工程编号:__________

工程类别:__________

发包方(简称甲方)_________

承包方(简称乙方)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

根据《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和煤炭部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项目

一、工程名称:____________

二、工程地点:____________

三、资金来源:____________

四、承包范围、工程内容:________

1.承包范围:___________

2.工程内容(详见附表1-1、1-2)_________

3.其它:______________

五、合同价款

1.合同总价款:__________万元。

2.合同价款的计价依据

(1)____年以________文颁发的预算定额(统一基价);

(2)____年以________文颁发的费用标准;

(3)____年以________文批复的人工费单价;

(4)____年以________地区预算价格;

(5)其它: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办理工程永久用地的征用和施工组织设计内规定的临时用地的租用、青苗树木的赔偿、工程现场障碍物的拆除(包括架空及隐蔽的),并提供有关隐蔽障碍物资料。

2.办理建筑许可证及应由甲方办理的其它证件。

3.____年__月__日前完成“四通一平”,即通往施工现场的水源、电源、通讯线路、运输道路、平整场地;满足施工用水、用电量的需要。负责场外运输道路的维修,安排好现场排水沟流向。(“四通一平”工作如甲方无力承担时,可委托乙方承担。)

4.协调地方工农关系,改善施工环境,保证水、电、路、通讯工程的正常使用。

5.合同签订后__天内提供完整的建筑安装设计说明书及施工图一式__份;施工技术资料(包括工程水文地质资料、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等)___份;___天内提交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并进行现场校验。

6.组织乙方、设计单位及有关部门参加施工图交底会审,做好交底会审纪要,在会审后__天内分送有关单位。

7.向经办银行提交拨款依据,按时办理拨款和结算。

8.按时参加工程的月末验收、中间验收(如双方约定也可由甲方负责组织月末和中间验收)隐蔽工程验收,负责组织工程的竣工验收,按照国家和行业有关规定,及时拨付工程价款、办理签证和竣工结算。

9.指派_____同志为甲方驻工地代表,对工程进度、质量、合同履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签证和受理各项报表及协商其它有关事宜,及时解决应由甲方解决的问题。

实行监理的工程,甲方委托总监理工程师代行甲方的职责。甲方代表和总监理工程师易人,甲方应提前7天通知乙方,后任继续前任在合同中约定的权利义务。

二、乙方责任

1.负责施工区域内的临时道路、临时设施、凿井设施、水电管路的敷设、管理、使用和维修工作。

2.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做好各项施工准备工作。

3.严格按照施工图说明进行文明施工,符合“环保”要求,确保工程质量,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如期完工和交付。

4.及时向甲方提出隐蔽工程验收通知、竣工验收报告,以及向甲方提出月末验收和中间验收计划;提供月份施工作业计划,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等进场计划(包括月计划、用水、用电计划),月份施工统计报表,工程事故报告等。

5.工程竣工后,及时清理现场,做到工完场清。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完整的竣工验收资料,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和提出工程竣工决算。

6.已完工的房屋、构筑物和安装的设备,在双方约定的移交日期应负责保管。

7.利用永久建筑和设备建井时,负责建筑物和设备的维修和保养,保证矿井移交时的建筑安装工程质量。凡利用永久建筑和设备所发生的维护和修理费用由乙方承担。

8.指派___同志为乙方代表,负责施工现场的管理及与甲方的联系工作。

第三条 工程期限

一、总工期为___天(日历天),自____年__月__日开工,至____年__月__日竣工验收。

二、甲方未能按约定完成“四通一平”、图纸供应不齐全不及时,供应的材料、设备和工程拨付不及时,以及不可抗力、外部关系等非乙方原因引起的延期开工、中途停工和窝工,经甲方签证后,工期顺延。

三、因乙方施工管理不善或者由乙方责任造成的工程质量返工、事故处理等导致延误工期时,工期不予顺延。

四、提前或延误交工,每天按工程造价的万分之 支付提前竣工费或承担违约金。

第四条 工程质量与验收

一、乙方必须按照施工图纸、说明书和国家颁发的有关规范、规程和标准进行施工,并接受甲方代表和工程监理人员的监督。

二、甲方提出井巷、土建、安装等单位工程要求达到的质量等级(见附表3)工程质量标准按照国家或行业的工程质量标准检验。

三、甲方要求的“创优”工程,工程竣工后,经质量验收达到优质工程,甲方应按工程造价的__%支付优质工程增加费(最高不超过该工程原预算造价的2%)。

四、乙方在施工中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主要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包括由甲方供应的)必须按有关规定进行抽验复验,对材料改变或代用,必须经原设计单位和甲方同意。

2.乙方在施工中发生质量事故,应及时报告甲方及监理工程师和工程质量监督站。重大质量事故处理方案,应经上级主管部门、设计单位、质量监督站、甲方等单位共同研究,并经甲方和设计单位签证后实施。由此而发生的费用支出,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五、工程验收

1.月末验收和中间验收。由甲乙方组织有关单位进行月度验收和中间验收,验收合格后各方在验收证书上签字。

2.隐蔽工程验收。乙方必须保证隐蔽工程的质量。乙方应在工程隐蔽前__天书面通知甲方或监理单位参加检验,双方确认工程合格后在工程验收证书上签字,如甲方不能如期派人参加检验,乙方可自行检查验收,做好隐蔽工程验收记录,甲方应予承认。工程隐蔽后若甲方提出复验,乙方应予同意,复验合格,工期相应顺延,其费用应由甲方负担;复验不合格,费用应由乙方负担,工期不予顺延。如乙方未通知甲方而对隐蔽工程自行验收,甲方提出复验,不论合格与否,费用由乙方负担,工期不予顺延。

3.竣工验收。乙方在单位工程预计竣工前___天向甲方提出竣工报告及相关图纸、资料,由甲方组织有关单位在__天内验收完毕。验收合格,在验收证书上签字,进行单位工程质量评级并认证。如验收不合格,应分清责任,限期整改,直至达到合格标准,所发生费用及工期由责任方负责。

4.竣工验收后,乙方应根据有关规定备齐全部竣工资料一式___份,移交甲方。

六、工程保险。乙方按国家及行业有关规定的保修办法,负责保修。保修期为:

土建工程__年;安装工程__年(暖气工程按一个取暖期);井巷工程不实行保修。

第五条 建筑材料、设备的供应、验收和价差处理

一、由甲方供应以下材料、设备的实物数量(详见附表2)

二、除甲方供应以外的其他材料、设备由乙方采购。

三、任何一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应按合同规定按时、按质、按量供应,必须附有产品合格证或质量检验证书才能用于工程,任何一方认为对方提供的材料需要复验的,应允许复验。经复验符合质量要求的,方可用于工程,其复验费由要求复验方承担;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不得应用于工程建设中,且应按指定时间远离施工现场,其复验费用由材料、设备供应方承担。

四、因材料质量不合格所造成的损失(包括仓库保管费)由材料供应方负责。

五、根据工程需要,经甲方代表签证,乙方可使用代用材料。因甲方原因使用时,由甲方承担发生的经济支出,因乙方原因使用时,由乙方承担费用。

六、因材料设备供应不及时造成停工待料时,其停、窝工损失由供货责任方承担。

七、本工程材料价差按_________文《煤炭建设建筑安装工程造价价差调整办法》中有关规定计算。

第六条 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工程价款的支付和结算,应根据国家制定的基本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有关规定执行。

一、本合同签订后____日内,甲方按合同总价款(或当年计划建安工作量)的___%支付乙方备料款计人民币____万元。支付临时设施费___万元;凿井措施费___万元。

二、甲方收到乙方的工程进度月报后必须在___日内按核实的工程进度支付进度款,工程进度款支付达到合同总价款的____%时,按规定比例逐步扣回备料款。

三、工程价款支付达到调整后合同总价的95%时,不再按进度付款,办完交工验收后,等保修期满工程质量仍然合格,欠付的工程款连同利息一次支付给乙方。井巷工程办完交工验收即一次结清。

四、工程价款的结算依据,除工程计价依据外,还应有:

1.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

2.设计变更文件;

3.隐蔽工程、工程变更、岩石硬度变化、材料代用等签证;

4.井巷涌水量实测资料及地质条件变化的实测资料;

5.价差调整资料;

6.其它有关工程造价增(减)的合同文书往来函件或签证。

五、凡双方议定在本工程中采用的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或授权部门规定的定额(或基价)费用标准、人工、材料、设备价格等调整时,应相应对合同价款进行调整。

六、因甲方延期支付工程进度款或尾款,应向乙方支付延期付款金额每日万分之__的滞纳金。

七、确因甲方延期支付工程款、代购材料价差款而影响工程进度,造成乙方停工窝工及其它损失的应由甲方承担。

八、本合同价款的结算方式为:_____________。

九、乙方在全部工程竣工后____日内,将竣工结算文件送交甲方和经办银行审查,乙方应负责对审查中的疑问进行解释。甲方在收到文件____日内审查完毕,如到期未提出书面异议,乙方可请求经办银行审定后拨款。

第七条 施工与设计变更

一、甲方提供的设计图约、说明书和有关技术资料,作为施工的有效依据,开工前由甲方组织设计交底和三方会审,作出会议纪要,作为施工的补充依据,甲乙双方均不得擅自修改。

二、施工中如发现设计有错误或不合理之处,双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由甲方及时会同设计等有关单位研究确定修改意见或变更设计,乙方按修改或变更的设计进行施工。由于设计修改或变更而发生增减费用(包括返工损失、停工、窝工、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构件积压的实际损失、工程量增减变化等)由甲方承担,并调整合同价款,工期也做相应调整。

三、乙方在保证工程质量和不降低设计标准的前提下,提出修改设计、修改工艺的合理化建议,经设计或有关技术部门审查,甲方同意后采用并实施,其节约的价值按国家规定分配。

四、甲方如需修改或变更设计,必须由原设计单位作出正式变更通知书或修改图纸,乙方才予实施。重大修改或增加造价时,必须另行协商,在取得投资落实证明、技术资料设计图纸齐全时,乙方才予实施。

五、施工中如发现地下埋藏的古迹、文物等障碍物,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由甲方报告文物管理机关处理并立即采取补救措施。由此增减的工程量及费用由甲方负责,并相应调整工期。

第八条 工程监理在实行工程监理的建设项目中,要认真执行煤炭部以煤基字〔1996〕第254号文发布的《煤炭工程建设监理规定》,甲方应向乙方正式通告监理单位及总监名单、监理职责、监理范围。监理单位要向乙方通告监理工程师名单及从事专业。乙方要配合监理单位对建设项目进行监督管理。甲方、乙方及监理单位应建立有效的沟通渠道,按照规定的方式交换信息。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乙方违约责任

一、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负责修理或返工。由于修理或返工造成逾期交付的,偿付逾期违约金。

二、由于乙方责任造成工程不能按合同规定时间交付使用的,乙方偿付逾期违约金。

三、保修期如发生质量问题,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____日内进行修理,否则,甲方有权另请施工单位进行修理,因此而发生的修理费用由乙方承担。

甲方违约责任

一、未能按合同的规定履行自己应负的责任,除竣工日期得以顺延外,还应赔偿承包方由此造成的实际损失。

二、工程中途停建、缓建或由于设计变更以及设计错误造成的返工,应采取措施弥补或减少损失,并应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实际损失。

三、工程未验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

第十条 纠纷解决办法

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申请煤炭部主管部门进行调解。协调不成或调解未达成协议,双方当事人同意由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双方当事人未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未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施工安全

乙方应按煤矿安全法规及有关规定做到安全施工,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应按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甲方代表。非乙方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有关费用。

第十二条 附则

一、本合同一式__份(包括附件),甲乙方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由甲方报送经办银行、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煤炭部地区工程造价管理站、质量监督站、监理单位和建设主管部门备案。按规定必须办理监(公)证的合同,送工程所在地工商、公证部门办理监(公)证手续。

二、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即生效。需要办理鉴(公)证的,自鉴(公)证之日起生效;工程竣工验收符合要求,结清工程款后终止。

三、本合同签订后,如需修改补充的,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十三条 补充条款

…………………………………………………………………………………………

…………………………………………………………………………………………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代理人(签字) 代理人(签字)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电话: 电话:

电挂: 电挂: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煤矿承包合同精选2

发包人(甲方):

承包人(乙方):

为强化公司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公司决定上湾煤矿项目部实行承包经营,本着公司和承包人共同羸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制定如下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承包标的

甲方与神东公司上湾煤矿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及补充协议等文件的所有责、权、利。

二、承包方式:

乙方以包工、包料、包安全、包质量、包项目债权债务、包违约责任、包项目盈亏的方式向甲方进行总承包。

三、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为一年,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四、承包费、支付时间、方式。

年承包费(包括工资)为18万元,分12个月支付完毕,每月支付月承包费的50%。

五、承包管理

鉴于建设工程的特殊性,为防范甲乙双方在施工期间出现经营风险,达到甲乙双方承包双羸的经营目的,甲方有权对乙方承包的项目进行管理,乙方有权在甲方的管理下自主经营。劳保用品、施工设备

六、人员管理

甲方负责委派项目经理1名,乙方负责外聘队长1人、焊工4人、力工10个、厨师1人,乙方外聘人员不得少于15人,人员工资由甲方负责发放。外聘人员的体检、食宿、安全均由乙方负责。

七、项目部经营管理

1、乙方完成公司下达的任务工完料尽,无一例安全事故,公司进行一次性结算,并奖励2万元。

2、乙方有用人自主权,但不得克扣工人工资。

3、乙方所产生的材料款等费用由其承担。

4、乙方雇佣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出现意外伤亡事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5、因诉讼,法院判决由甲方为项目部承担民事责任,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也可以从承包费中扣除。

八、工程质量

1、乙方应完全按照施工合同约定的施工进度施工,达到合同质量要求,在施工过程中不偷工减料,违反施工方案施工。

2、甲方有权检查施工质量,发现有质量问题的工程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改正。

九、合同解除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有权解除合同,并安排其他项目部接管。

1、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

2、项目部内部管理混乱,有可能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

3、不接受公司管理和批评,拒不改正的。

4、严重损害公司商业信誉的

十、合同终止

1、合同到期的。

2、双方协商一致终止承包合同的。

十一、违约责任

在承包期内乙方无故单方解除合同,违反本合同承包管理、人员管理、工程质量、项目部经营管理、合同解除情形的,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以尚未支付的承包费计付

十二、本合同一式2份,双方各执1份。

十三、本合同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煤矿承包合同精选3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方为拥有煤矿开采经营权的矿产企业,乙方为拥有三级资质矿山工程建筑企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管理法》的相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就煤矿开采承包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将自己拥有开采经营权的部分煤矿,即3号洞的开采经营及收益权承包给乙方(注明地理位置及方园面积)。

二、自本协议签订之日乙方一次性支付给甲方承包金壹佰贰拾万元整(1200000元)。

三、自本协议签订之日,乙方对所承包的3号洞享有独立的开采、经营及收益权,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的开采经营及收益权。

四、甲方为乙方提供良好的经产和经营环境,协调好当地干群关系,保证乙方的正常生产经营,并保证乙方所需的水、电、路三通。

五、乙方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接销售的原煤产量向甲方每吨交纳145元,剩余款项属乙方所有。

六、乙方生产过程中所需的爆破物资由甲方负责审批,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乙方所承包该煤矿的期间与甲方的采矿权证期间相同,即甲方的采矿权证存在,乙方的承包期间持续存在,甲方如需转让乙方所承包的煤矿,乙方有优先受让权,并赔偿乙方的所有投资。

八、本协议生效前的民事、经济纠纷及所有债务由甲方负责,与乙方无关,本协议生效后的民事、经济纠纷及所发生的债务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九、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应严格按本协议履行,如有违约,责任方应赔偿对方一切经济损失,并承担总款额的20%的违约金。

十、在履行合同中,如发生纠纷,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均可向企业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煤矿承包合同精选4

甲 方:_________

乙 方:_____

为充分发挥资源优势,合理开发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在合法、公平公正、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煤炭生产合作经营协议:_____

第一条 经乙方申请,甲方同意将桑植县__ __ 煤矿生产与乙方合作经营。合作履行期间,甲、乙双方共同聘任具有资质的矿长、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从事本矿生产经营管理,在合作期内乙方组织生产并承担生产经营期间所产生的一切安全、民事责任及生产经营的法律责任。

甲方负责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确保国有资产不受损失,负责原煤矿国家正式职工管理,

对乙方工人聘用、生产经营予以监督,组织统计生产数量,制定生产计划交乙方实施。

第二条 合作期限:20__ __ 年,自__ 年__ 月__ 日至 年__ __ 月__ __ 日止。

第三条 合作盈利分配及分配给付办法 甲方给乙方制定年生产量为产煤两万吨,每吨煤给甲方上交利润10元,合 上交利润20万元,由乙方 签订本协议之日交纳第一年度利润,以后每年上交利润的日期为上年度的7月1日前(提前半年交纳)。

第四条 安全责任

乙方必须按照国家《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煤矿 安全规程》、《小煤矿二十条》、《煤矿安全操作规程》、国务院446号特别令等规定以及上级行业主管部门、监察部门对煤矿的安全工作要求搞好安全生产管理。

第五条 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制定生产计划交乙方组织实施并监督乙方合理使用煤矿资产,合理安排全民合同制工人进入生产一线。

2、在合作期间因生产所发生的税、费及罚款、赞助、证照年检、延续办证、资源评估、评价、采矿权价款、安全事故、环境治理备用金及今后国家规定所有费用由乙方在生产利润中负担,如生产利润不足以支付上述款项,则由乙方自负,甲方不予承担。

3、甲方与乙方共同协调周围邻近的关系,如若与周边群众引发的土地权属争议,甲方必须妥善解决,费用由乙方从生产经营收益中支付。

4、协议生效后,甲方必须将原有的机械设备、住房、生产用具登记造册交付乙方使用。合作期满后,乙方如数将机械设备、房屋等资产退还给甲方,如损失或遗失则应由乙方恢复原状或照价补偿给甲方。

5、在此协议前,甲方产生一切债权债务(含历年原付工资、劳动待遇、职工应享有的劳保福利以及涉及的职工职业病待遇,劳动伤残待遇和各种民事纠纷、经济补偿等问题)概由甲方承担,但在承包期间尚欠的部分债务,由甲方确认后乙方先行垫付,以利生产顺利进行,该债务由甲方和乙方在合作期满后或者在企业改制后由甲方一次性偿还给乙方(包括管理人员或人工工资等)。

6、合作期间内乙方除按时交纳年生产利润后还自负所发生

7、合作期间职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计划生育保险、工伤保险,保险费用由乙方在生产经营收益中支付;乙方在合作期间发生职工职业病的由乙方负责处理。

8、在合同期间,乙方必须留足保安煤柱,合理开发资源。

9、合同期满后,乙方在同等的条件下,可优先续签合作协议。

10、合同期间,乙方必须维护房屋整修,保证甲方财产不受损失。乙方还必须维护环境,进行环境治理,防止环境污染。

11、合作期间,乙方不得私自将合作经营权转让给他人,如乙方转让合作经营权,需和甲方协商,征得甲方同意,方可转让合作经营权。如未经甲方同意,乙方私自转让合作经营权,则甲方可解除本协议。

第六条 乙方权利义务

1、自签字之日起,乙方拥有与甲方共同经营该矿区范围煤炭资源开采经营权和__ __ 煤矿已征用的土地使用权和现有设备设施的使用权。乙方有依法进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等矿山生产经营活动,自主支配处理税后利润。

2、合同期间,乙方根据本矿实际需要,足额安排聘用相关正规培训井下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监查人员、安全技术人员、专职瓦斯检查员、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在同等用人条件下,应优先安排甲方职工,甲方职工不服从安排的,乙方有可不安排生产岗位,不支付工资报酬的权利。

3、乙方在合作经营期间所发生的税、费,各项纠纷等其它一切费用开支由乙方自行负责,与甲方无关。

4、乙方在合作期间内所增设的一切机械设备、设施,合作期满或终止协议后归乙方所有,若甲方需继续使用,可按协商价交甲方使用。乙方在合作期间所掘巷道,承包期满后无偿属甲方所有,乙方的其它投入甲方不予补偿。合作期间国家投入资金所增添设备归甲方所有。

5、合作期间,甲方因政策性需要启动企业改制程序,则合作协议终止履行,乙方投入煤矿的固定资产总额(以双方共同委托的评优生机构估价为准)按合作经营期限平均到每年的份额为标准,扣减已使用年限的平均费用后补偿给乙方;固定资产只限 新建办公用房、轨道、主运输大巷道、新设计改造的永久性通风巷道、新添臵的固定设备。乙方投入的活动资产乙方可自行撤走或者折价后由甲方补价给乙方。

6、__ __ 煤矿所享有的国有企业的优惠政策由双方拥有, 甲

7、合作期间,因甲方职工闹事而导致乙方不能正常生产经营的,甲方必须及时解决。导致损失的,由甲方负担。

8、合作期间,__ __ 煤矿所有证照的年检、注册、换证件及其它乙方必须按照国家要求及时处理,逾期没有办理的,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各项所需证件办理费用由乙方从生产经营收益中负担,不抵扣甲方的利润。

9、乙方每年交纳给甲方的利润以甲方确定给乙方的年生产额为准,如乙方未完成生产额,则应以双方确定的年生产利润(20万元)交给甲方。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因甲方违约导致协议无法履行,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投入损失或要求解除协议,甲方给乙方赔偿违约金100万元。

2、因乙方违法违约经营而致使协议中途解除,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或解除协议,乙方给甲方赔偿违约金100万元。

第八条 争议解决办法

1、双方协商;

2、主管机关协调;

3、协商、协调不成,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免责条款

如有不可抗力自然因素和国家政策变化以及资源枯竭原因导致协议不能履行或无法履行,甲、乙双方可协商变更协议或解除协议。因国家政策 __ __ 煤矿,乙方投资损失自负,甲方不负责任。

第十条 合同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不因甲方法定代表人发生变更而影响合同效力,甲、乙双方亦不得以此解除本合同。

第十一条 其它

其他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并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合同正文同等效力。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每份效力同等。

甲方(公章):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煤矿承包合同精选5

篇一:中存在的法律问题及防范对策

煤矿承包经营中存在的法律问题及防范对策

作者:强*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资源经济的搞活利用,现有煤炭资源通过各种形式拥有了其它煤炭企业一定期限的经营权,比如签订承包租赁合同、合作协议等。那么,什么是煤矿承包经营合同呢煤矿承包经营合同就是指煤矿企业的主管部门或国家授权单位与经营承包者之间,在保持企业所有制不变的基础上,按照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原则,确定国家或集体与承包方责权利关系,使承包者做到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协议。它的一个比较明显特征就是合同的标的是企业的经营权,实行承包的企业所有权并不发生转移,仍然属于国家或集体,经营承包的也并非是承包企业本身,而是它的经营权,也就是说承包者是通过使用生产资料、组织生产经营、完成技术改造等来创造经济效益的。

不容置疑,这种灵活的经营方式在一定程度上加快了煤炭资源的开发和利用,进一步促进了地方经济发展的步伐,同时带动了一批相关行业如钢铁和炼焦等企业的稳步前进。但是,实践操作过程中存在着许多不合法和不规范之处,导致大量潜在的法律风险和责任风险。下面我们着重来谈谈煤矿承包经营中存在的法律问题,以及如何来防范这些问题。

一煤矿承包经营中的法律问题

(一)法人结构混乱,产权不清。根据《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令第446号),煤矿实行整体承包生产经营后,应当重新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煤炭生产许可证,方可从事生产。但在实践操作中,由于承包经营是在一定程度上将所有权和经营权分开,且具有期限性,因此,一些煤炭资源企业虽采取承包经营形式,但并未重新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煤炭生产许可证,这就造成各资源企业法人结构混乱,新旧许可权限不清,其结果对新投资人非常不利:一是导致大量投资没有法律保障;二是导致投资效率低,投资人的投资不能得到国内和国际资本市场的认可;三是因为缺乏采矿权所以功能弱化,使得资金利用率降低。

(二)承包行为无效,经营权不受法律保护。煤炭资源企业通常会采取形式承包、实质买卖的形式来经营。但是根据《民法典》、《矿业权出让转让管理暂行规定》和《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关于采矿权人不得将采矿权以承包等方式转让给他人开采经营的规定,该承包行为可能导致以下法律后果:一是承包合同无效,只要发包人愿意,就可以通过主张合同无效,来收回煤矿经营权;二是承包费税后列支,加大投资成本;三是由于承包合同无效,导致以后的一系列行为无效。这样,无论承包人是谁,拥有多少股

份,均无法得到法律保护。

(三)承包后掠夺性经营,双方的权利无法保障。在合法承包经营合同的履行期间经常容易发生的事情是,承包经营人为了在短期内收回成本,并且获得盈利,经常对承包煤矿进行掠夺性开采,使得企业的经营缺乏效益。如果双方已订立合法公平的承包合同,那自当别论;但是如果合同缺乏有效的约束,承包经营人在承包期间内又急功近利,对承包企业进行掠夺性、破坏性经营,发包人的权利自然难以保障。另外,发包人也有义务保证在承包经营期限内,承包人能够对承包的企业进行正当的经营,如果发包人在订立承包经营合同的时候,故意隐瞒企业的重大债务,致使承包人在承包经营期限内无法继续履行承包合同的,承包人的权利也同样存在威胁。

(四)“投资人”交叉投资,法律责任相互牵连。经过承包经营形式向煤矿投资的人,不是法律规定的投资者,只是经营者。他们在经营中的关系是合伙关系。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以及合同约定,经营者相互间对其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由于经营者交叉投资现象严重,形成风险共同体。在经营中,如果某个煤矿发生问题,要承担责任,投资人必须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相关投资人和他所投资的其他几个煤矿势必受到牵连,风险很大。

(五)承包后采矿权主体不变,发包人责任加重。在实践中经常会发生承包方与发包方约定,在承包期间内,承包企业的一切债务均有承包人负担,发包人对该债务不承担任何责任。因此,在承包经营期间内,承包企业债权人向发包人主张权利时,发包人经常以此为由,拒绝承担民事责任。其实,简单的企业承包合同只是一种内部合同关系,对外不发生法律效力,即使当事人双方约定,承包人对承包经营期间的一切债务承担责任,也只对当事人双方发生法律效力。在承包经营期间内,承包人以承包企业的名义对外发生的债务,其债务人是该承包企业,而不是承包人,所以,作为发包方的煤矿,其对外风险是用一纸合同无法回避的。

(六)租赁行为不具备法定要件,采矿权、经营权没有保障。一方面,煤炭资源企业采取租赁经营方式,双方签定的合同属于租赁性质,而租赁合同一定程度上依赖于原有采矿权证上记载的有效期限和允许开采的范围。这样,作为承包方因为不能清楚或不愿清楚自己的权利范围,所以无法保障资源的合理开采和利用,或者很可能引发煤矿企业越界、越层等违法采矿行为,对采矿权构成威胁;另一方面,根据《矿业权出让转让管理暂行规定》和《民法典》的规定,矿业权出租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承租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条件;

(2)矿业权出租应当符合规定的矿业权转让的条件;

(3)由原发证机关审查批准;

(4)矿业权人在矿业权出租期间继续履行矿业权人法定的义务并承担法

律责任;

(5)承租人转租的,必须经出租人同意。

如果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就签定合同,事实上形成承包、租赁关系,那经营权更无法保障。

(七)以其他方式擅自转让采矿权,不受法律保护。目前,有些煤矿企业为加快生产,进行招聘经营,实质上属于以其他方式擅自转让采矿权行为。根据《矿产资源法》、《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和《矿业权出让转让管理暂行规定》中“采矿权人不得将采矿权以承包等方式转给他人开采”的规定,导致“招聘”转让行为无效,“招聘”者有权随时收回煤矿,现有“股东”的“股权”不受法律保护,很可能发生投资无法收回的情况,不利于市场的稳定

(八)合同条款疏漏较多,容易导致无效或产生纠纷。如前所说,如果合同中存在合同条款疏漏、不严密等现象,则双方或其中一方的权利很难保障,其结果很可能导致合同无效或者产生纠纷,给当事人造成经济损失。

从以上分析不难看出,煤炭资源企业在迅速的发展过程中堆积了大量的潜在风险,这些风险中既有法律上的风险,又有责任承担上的风险,还有合同条款疏漏可能带来的经济损失。另外,各煤炭资源企业和股东之间还存在借款关系购销关系等,若加入这些因素,关系会更复杂,存在的问题将会更多。因此,我们有必要从法律的角度研究对策,尽快加以规范。

二防范承包经营风险的对策。

(一)加强核查和监管,严格规范了煤炭生产许可证管理制度。从近期发生的煤矿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原因来看,导致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隐患主要有两大类:一类是,煤矿在安全设备、设施和条件等方面存在的事故隐患。另一类是,煤矿安全生产制度不健全,管理混乱产生的事故隐患。因此,《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令第446号)在分析总结近年来发生的煤矿生产安全事故教训的基础上,明确规定了最容易引发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十五项重大隐患,其中第八条第(十三)款指出:“煤矿实行整体承包生产经营后,未重新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煤炭生产许可证,从事生产的,或者承包方再次转包的,以及煤矿将井下采掘工作面和井巷维修作业进行劳务承包的”的情形属于重大隐患,应当立即停止生产,排除隐患。

煤矿承包合同精选(范本6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