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贴牌加工合同协议经典(样本21篇)

贴牌加工合同协议经典1

定做方:

地址:

电话:

法定代表人:

承揽方:

地址: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定做方委托承揽方加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合同组成及内容

1.1 本合同规范由定做方委托承揽方承揽加工后,将全数加工制成品交付定做方之一切相关法律行为。

1.2 原物料、包材、加工制成品之具体品种数量、交期、交货地、加工费金额、支付日期、支付方法,按经承揽方确认之定做方采购单、发票或其它书面约定所列,并作为本合同附件;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需补充的条款可另附协议书,亦视为合同附件。经双方确认的往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将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合同附件及其组成部份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二、加工成品

2.1 定做方和承揽方一致同意,只能向承揽方委托加工承揽方目前和将来的可批量生产的产品,可批量生产之外的产品,双方另行协商。

三、加工成品质量要求

3.1 按照双方认定的样品质量标准为检验合格的标准,经检验,定做方有权拒收任何低于该样品质量标准的产品。

3.2 承揽方需为每单件产品提供产品合格证。如果国家或者行业标准有另行规定,以相应的标准为准,承揽方应提供完整的成品以及相关的资料文件。

四、订单确认

4.1 定做方以订货单形式将订货信息传真或者快递给承揽方。

4.2 承揽方收到定做方订单在_____工作日内确认交货期及交货数量。在正常情况下_____天内交货。大宗订单,指单品订购数量_____套以上,特殊产品,指非承揽方正常产品(正常产品指定做方对承揽方原有产品没有改动的情况下)及新产品,双方另行协商交货期。

4.3 定做方指定订货负责人,订单必须由该负责人签字或盖有定做方公司公章才生效,否则承揽方不认可该订单的有效性。

4.4 定做方传真给承揽方订单经确认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五、订单付款方式、交货时间、包装要求

5.1 定做方所委托承揽方加工的产品订单经双方确认日起____天内,定做方首付该订单总额的____%给承揽方作为预付款,余下____%在定做方验收货物后____天内付清给承揽方。

5.2 产品包装要求:采用承揽方的中性包装,并加印定做方的公司名称、产品名称、型号、联系方式等,具体的包装,以具体的订单要求为准。

六、原材料的提供办法及规格、数量、质量

6.1 (用定做方原材料完成工作的,应当明确规定原材料的消耗定额)。定做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数量、质量、规格提供原材料,承揽方对定做方提供的原材料要按合同规定及时检验,不符合要求的,应立即通知定做方调换或补齐。承揽方对定做方提供的原材料不得擅自更换,对修理的物品不得偷换零部件。

6.2 (用承揽方原料完成工作的),承揽方必须依照合同规定选用原材料,并接受定做方检验。承揽方隐瞒原材料的缺陷或者用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原材料而影响定做质量时,定做方有权要求重作、修理、减少价款或退货。

七、技术资料、图纸提供办法

7.1 承揽方在依照定做方的要求进行工作期间,发现提供的图纸或技术要求不合理,应当及时通知定做方;定做方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提出修改意见。承揽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得到答复,有权停止工作,并及时通知定做方,因此造成的损失,由定做方赔偿。

7.2 定做方应当按规定日期提供技术资料、图纸等。

7.4 由承揽方提供图纸和技术资料进行生产,图纸和技术资料发生变更的,承揽方应及时通知定做方,定做方认可后方可按照订单生产。

八、价款

按照具体的订货单进行价款结算。

九、验收标准和方法

9.1 按照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图纸和样品作为验收标准。

9.2 承揽方需提供每款新产品的检测报告,以及国家和行业强制要求的报告。

9.3 每批产品,定做方按照双方认定的样品作为检验标准进行验收,如不符合样品的产品,定做方通知承揽方,承揽方应在双方约定时间内退换符合样品标准的产品。

9.4 定做方应当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验收承揽方所完成的工作。验收前承揽方应当向定做方提交必需的技术资料和有关质量证明。对短期检验难以发现质量缺陷的定做物或项目,应当由双方协商,在合同中规定保证期限。保证期限内发生问题,除定做方使用、保管不当等原因而造成质量问题的以外,由承揽方负责修复或退换。

9.5 当事人双方对委托的定做物和项目质量在检验中发生争议时,可由法定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提供检验证明。

十、交货的时间和地点

10.1 交(提)定做物期限应当按照合同规定履行。任何一方要求提前或延期交(提)定做物,应当在事先与对方达成协议,并按协议执行。

10.2 交(提)定做物日期计算:承揽方自备运输工具送交定做物的以定做方接收的戳记日期为准;委托运输部门运输的,以发运定做物时承运部门签发戳记日期为准;自提定做物的,以承揽方通知的提取日期为准,但承揽方在发出提取定做物通知中,必须留给定做方以必要的途中时间;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的方法计算。

十一、包装、运输及费用

11.1 发货方应确保其供料或加工制成品包装牢固,并保障运输过程安全。

11.2 发货方应按收货方确定的运输路线、运输方式、送货地点委托承运单位发运,力求装足容量或吨位,以节约费用。

11.3 承揽方对定做方供料及定做方对承揽方运送加工制成品之运输及保险费,由承揽方负担。

十二、加工贸易手册、原物料进口及成品出口报关(若有)

加工贸易手册由定做方按海关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填报,但因承揽方向定做方提供资料性文件与实际进口料件不符(包括但不限于重量、品名规格、数量、原产地等),导致定做方在料件进口报关或加工制成品出口报关时产生一切支出费用损失,由承揽方全数承担。

十三、保密条款

13.1 承揽方不得将定做方或印有定做方商标或标识的产品置于承揽方工厂展示给除定做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

13.2 承揽方未经定做方书面同意,不得将定做方产品或印有定做方商标或标识的产品印刷于承揽方自身或与承揽方有关的样本、介绍、图册等宣传品上。

13.3 未经定做方事先书面同意,承揽方不得将定做方产品或印有定做方商标或标识的产品在展销会、展览会上展览或展示。

13.4 定做方不得将承揽方所报产品价格泄漏给任何第三方。

13.5 承揽方同意对所有定做方口头或书面的披露或提交给承揽方的保密信息严格保密,所有的(包括但不限于)数据、制图、原料、规格、手册、文件、样品、模具、产品、价格和其他信息。即使定做方对承揽方有责任,仍然不可以使任何第三方直接或间接地轻易地得到上述信息。

13.6 承揽方同意根据国家规定的技术采用技术措施保护存在计算机中的数据,以避免任何第三方从外部轻易地得到上述数据。

13.7 双方同意定做方提供的包括工业秘密和技术秘密的文件均在上述义务的范围内。

13.8 承揽方同意在定做方要求返还上述的样品和文件时,承揽方立即返还。即使定做方在这期间与承揽方有关系,但承揽方也无权保留。当根据承揽方的文件浇铸、再制造、抽选等样品或其复制品时承揽方同意将上述物品与原始文件一起返还给定做方。

13.9 上述所有的(包括但不限于)数据、制图、原料、规格、手册、文件、样品、模具、产品和其他信息,承揽方未经定做方同意不得自己使用或者给第三方使用,或者再为第三方加工产品时使用。

13.10 应非常小心地对待专门为生产所发送的样品,同时不能够让任何第三方轻易地得到。只有当执行定单所需时才能使用照片、扫描或者其他光学记录等。无论如何,将上述物品转给任何第三方都是被禁止的。执行完订单后,上述样品应无需要求立即返还给定做方。

13.11 承揽方和其合法继承者,如果有同意在样品和文件或以摘录或零件的方式交付给他或他们时,不将此用于给任何第三方或其本身的市场生产制造。

13.12 在生产订单的过程中定做方和承揽方共同研发的结果和其技术秘密应为定做方的无限制的财产,未经允许,承揽方不得使用。

13.13 定做方同意另外用书面声明来约束与订单生产有关的所有和其任何员工遵守上述的合同条款。

13.14 定做方可以在任何时间检查承揽方的保密措施。

十四、违约责任

14.1 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定做物或完成工作,定做方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酌减酬金或价款;不同意利用的,应当负责修整或调换,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经过修整或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定做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揽方赔偿。

14.2 交付定做物或完成工作的数量少于合同规定,定做方仍然需要的,应当照数补齐,补交部分按逾期交付处理;少交、迟交部分定做方不再需要的,承揽方应赔偿定做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14.3 未按合同规包装定做物,需返修或重新包装的,应当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而支付的费用。定做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承揽方应当偿付定做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同规定造成定做物毁损、灭失的,由承揽方赔偿损失。

14.4 逾期交付定做物(包括返修、更换、补交等),应当向定做方偿付违约金____元;(合同中无具体规定的,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付部分的价款总额计算,向定做方偿付违约金)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酬金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

14.5 未经定做方同意,提前交付定做物,定做方有权拒收。

14.6 不能交付定做物或不能完成工作的,应当偿付不能交付定做物或不能完成工作部分价款总值的____%(10%~30%)或酬金总额的____%(20%~60%)的违约金。

14.7 异地交付的定做物不符合合同规定,暂由定做方代保管时,应当偿付定做方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

14.8 实行代运或送货的定做物,错发到达地点或接收单位(人),除按合同规定负责运到指定地点或接收单位(人)外,并承担因此多付的运杂费和逾期交付定做物的责任。

14.9 由于保管不善致使定做方提供的原材料、设备、包装物及其他物品毁损、灭失的,应当偿付定做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14.10 未按合同规定的办法和期限对定做方提供的原材料进行检验,或经检验发现原材料不符合要求而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通知定做方调换、补齐的,由承揽方对工作质量、数量承担责任。

14.11 擅自调换定做方提供的原材料或修理物的零部件,定做方有权拒收,承揽方应赔偿定做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如定做方要求重作或重新修理,应当按定做方要求办理,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

14.12 承揽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当赔偿定做方的所有损失,并加付合同标的额的20%的违约金。

十五、不可抗力

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内,由于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时,可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十六、合同解除

16.1 本合同签订后,双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如遇不可抗拒的原因,确实无法履行合同,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予变更或解除合同。但提出方应于该原因发生起二十四小时内通知对方,办理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手续。

16.2 如承揽方在规定交货期迟延的_____日内仍然无法交付货物,定做方有权解除合同,承揽方所收定做方款项应如数退还,如_____日内不能退还,承揽方还应在确定还款之日起每日_____向定做方加付迟延付款违约金。

十七、纠纷的处理

对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提交_____________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解决。

本合同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即失效,本合同执行期间,双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定做方和承揽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交____________(如经鉴证或公证,则应送鉴证机关或公证机关)各留存一份。

定做方:

公章:

法定代表人:

开户银行:

帐号:

法定地址:

电 话: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承揽方:

公章:

法定代表人:

开户银行:

帐号:

法定地址:

电 话: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贴牌加工合同协议经典2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被委托方):__________(盖章)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

手机: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委托方):__________(盖章)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

手机: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共同发展、互惠互利的原则,根据《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就乙方品牌化妆品的代加工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共同信守。

一、合作形式

1、甲方按照乙方要求生产化妆品,乙方为此向甲方支付相关费用。在本合同有效执行期间,甲方无权以任何形式销售、出售乙方委托加工的产品。

2、加工内容、规格、数量、价格、标的:

3、在合作过程中,甲方以oem的生产方式向乙方提供灌装、包装产品,乙方按约定的加工价格支付相关的费用。

4、生产及销售文件的确认和使用:

4.1、在本合同正式签订同时,甲方向乙方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卫生许可证复印件作为本合同附件。乙方向甲方提供其注册商标、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国税)、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复印件。商标生产授权书,国家有关部门的商标注册受理书,如因产品商标使用权等原因的经济纠纷,其经济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甲方不予以任何经济责任。

4.2、乙方在甲方处生产的产品,外包装上必须注明甲方为生产商;并且由甲方所生产产品的最后包装工序必须在甲方处实施完成。

4.3、甲方按乙方要求,负责办理申请商品条形码,相关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5、在合作之前,甲方需向乙方提供《采购订单》中产品清单的样版(半成品),待确认后方可生产,化妆品质量按照双方确认样版进行生产。如有不符,乙方有权拒收货物。甲方保证乙方的产品稳定性及安全性,如因产品质量问题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赔偿质量问题产品的成本损失(产品质量指在甲方生产的半成品)

6、甲方向乙方提供“三证”。由于化妆品的独有特性,甲方保证提供给乙方的产品完全与双方确认样板相同,但并不代表乙方的所有客户使用该产品而不发生不良反应。如果乙方客户在使用甲方所生产的某个产品后有超过5%顾客出现不良反映,乙方应立即告诫客户暂停使用该种产品,在得到甲方确认之后,可以对乙方未售出和退回的产品进行免费换货。但甲方并不对乙方的客户提供连带赔偿责任及赔偿其他间接损失。使用方法不当或季节性及特殊地区多发过敏反应不在此列。

7.甲方提供的所有产品从封装之日起,有三年的保质期,在此日期之内,如果任何产品在按要求保存的情况下,未开封而出现变质、封口泄漏问题,甲方负责免费更换。

二、产品生产质量标准与检验

1、甲方对采购的所有原材料及包装材料质量负责。

2、甲方保证所代加工的产品质量完全符合国家所颁布的行业质量标准,同时符合在国家市级技术监督局通过和备案的企业生产标准。

3、乙方可以在现场对每批产品进行抽检,但甲方质检责任人必须同时在现场。

4、如因市场销售和行业监管需要委托xx市技术监督局或者xx市卫生监督所进行抽检的,甲方协助乙方办理,检验费用由乙方承担。

5、双方同意以_____市_____区技术监督局的产品检验报告为每批次产品质量的最终结论。

6、经双方判定,因甲方责任导致产品退货,甲方进行返工时,需经乙方签字确认后方可对包材再利用,因包材不可再利用所产生的包材损失由甲方承担。

7、乙方自行保管不当引致的产品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三、生产物料损耗

1、在整个生产工艺流程中,甲方保证半制品和各种包装材料使用损耗控制在%以下;低值易耗品(如不干胶、封条等)损耗控制在%以下。超出以上指标部分,费用由甲方承担。

2、甲方在生产完毕该批产品后,必须将生产过程中所发生的报废物料完整地汇报给乙方。

四、费用组成和结算方式

1、甲方按乙方《采购订单》进行生产。相关的生产费用,乙方按当时的《采购订单》规定及时核对和支付产品加工的款项。在执行每批次的生产订单之前,乙方须按订单支付费用总额的_____%作为定金,发货前付清尾款%。

五、仓储

1、1、乙方如在广州设立有独立的仓库储存包装材料和成品,由乙方负责委派专人管理。

2、乙方负责将生产所需的所有包辅材料运至甲方仓库。甲方提供:在每批次生产过程中,甲方为乙方提供成品天、包装材料天为周期的免费仓储保管(遇节假日顺延)。

3、若超出免费仓储保管期,甲方按占地面积每平方米每月_____元的价格向乙方收取仓储费用。该费用需在乙方支付当期货款时一起支付给甲方。

六、交货期限、地点和方式

1、交货期限:甲方收到乙方定金(配套的物料备齐)后天内。

2、交货地点:甲方仓库

3、交货方式:甲方为乙方代办运输,相关费用由乙方负担。

六、甲方违约责任

1、合作期间甲方不得以任何形式销售、赠送给乙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所代加工的乙方化妆品,一经发现,甲方应将所有销售款项支付给乙方。

2、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更改产品的配方和检验标准,如擅自更改配方及检验标准,甲方将按照该品种更改后所有生产量的全额赔付;若乙方同意更改,则应当按质论价,重新核定。

七、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使用甲方“三证”及商品条形码于非甲方生产的产品上,否则,由此而造成的任何损失均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追究乙方一切法律责任。

2、乙方如中途变更产品或包装物数量、规格、质量的,应提前天书面通知甲方,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权承担。

3、乙方不得无故拒收甲方按照乙方定单加工的经国家行业质量标准检验合格的产品,否则因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全额赔偿。

4、乙方超出规定本合同第四条约定,未向甲方支付相关货款的,则每逾期一天,按未付款部分总额的_____%向甲方支付滞纳金。

八、质量责任约定

1、甲方生产的产品在保质期内原包装未开封情况下变质,通过与留样对照,确认为产品配方和生产过程人为因素造成,则甲方无条件进行返工,直至合格并赔偿乙方的相关运输费用。

2、因乙方指定使用特殊添加成份,而引起产品内容物中形成结晶或颜色变化或消费者使用投诉,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3、甲方检验已判定产品所使用包装物、包装方式、文字说明等为不合格品时,乙方坚持使用,须由乙方负责人签字认可,由此产生的一切质量问题,均与甲方无关。

九、其他未尽事宜约定

1、甲乙双方均应遵守国家有关化妆品质量、包装标示、宣传管理等一切法规,一方违规,另一方均有权提出终止合作,并由违规方承担一切责任。

2、使用甲方“三证”的产品、包装,乙方应在包装印刷之前让甲方进行审核、确认。

3、超出双方合作确认《采购订单》以外的产品,乙方使用了甲方的证件,甲方将视为假冒产品,追究乙方法律责任及连带责任。

4、合作加工的乙方化妆品,在市场销售过程中出现一切问题双方均应及时沟通,相互协商,根据已有的约定分清责任,在处理过程中双方应紧密协作。

5、经甲乙双方协商确认的交货时间,甲方必须满足。如果不能满足,乙方有权另择加工厂,并追究甲方相应违约责任,并有权将印有甲方三证的包材量全部用完。经甲乙双方协商确认的结款方式,乙方必须遵守,如不能实现,甲方有权拒绝出货,并追究乙方相应违约责任。

十、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将所争议事项提交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一、其他未尽内容可协商增加《合同附件》,增加的《合同附件》与此《odm委托加工合同》享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合同有效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十三、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名盖章生效,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一份,公证处存一份,一份交质检局。

甲方(被委托方):__________(盖章)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公民身份证: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委托方):__________(盖章)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公民身份证: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贴牌加工合同协议经典3

本委托加工合同(下称"本合同" )由以下双方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 _______________]签署

委托方: 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__________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和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达成共识并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履行:

第一条合作形式:

1、 乙方按照甲方要求的质量生产 品牌生活用纸产品,甲方为此向乙方支付相关费用。在本合同有效执行期间,甲方负责该品牌全部产品的销售,乙方无权以任何形式销售。

2、 加工产品的名称、规格、价格:

3、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的产品,所有销售过程中产生的费用,乙方一律不予承担。

第二条产品生产质量标准与检验:

1、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日向乙方提供加工产品实物样品或包材及原纸样品。

2、乙方对所有原辅材料质量负责。

3、乙方向甲方承担产品质量责任,乙方必须依照合同规定使用选用原辅材料,如本合同中有甲方指定原辅材料供应商则必须使用该供应商材料,并授受甲方查验。

4、乙方保证所代加工的商品质量完全符合中国所颁布的国家标准和权威部门提供的质量检验标准。

5、甲方有权在现场对每批次产品进行抽检,但乙方质检负责人必须同时在现场。

6、乙方首次交货时向甲方提供该批次产品的国家标准检验报告。如因市场销售和行业监管需要甲方当地委托技术监督部门或卫生监督部门进行抽检的,检验费由甲方承担。

7、甲方按照国家有关产品验收的规定(即GB/T20808)对加工出的产品实行抽检验收,在产品质量保证期内出现的任何质量瑕疵及产品最终用户的投诉所导致的甲方经济损失和名誉损失双方友好协商,由甲方尽力将损失到最低,如果出现不能避免的经济赔偿,乙方将承担全部责任,具体表述为:

(1)产品有蚊蝇之类,乙方需全部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2)国家相关部门依法担查过程中发现产品不符合GB/T20808规定的,乙方应积极协助甲方直至问题妥善解决,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3)产品在销售过程中出现消费者质量投诉导致退货或赔偿时,乙方赔偿金额以甲方赔偿金额为标准。

第三条结算方式:双方约定结算方式为:

第四条交货时间、地点、运输方式及费用承担:

1、交货时间:以订货单指定交货日为准。按时按量交货。

2、交货地点:以订货单中指定地点为准。

3、运输方式及费用承担;乙方委托运输部门运输指定地点,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如中途变更产品或包装物数量、规格、质量的,应提前 天书面通知乙方,否则因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全部承担。

(2)甲方无故解除合同,应赔偿乙方以未履行部分货款总额的 %违约金。

2、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若逾期交货,应提前 天书面通知乙方,否则因此造成的抽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2)乙方未按合同规定加工定做产品,须返工或重新生产的,应当负责返工或重新生产,并承担因此而支付的费用。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加工产品损毁、灭失的,由乙方承担损失。

(3)合作期间,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销售所代加工的甲方 品牌生活用纸产品,一经发现,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因乙方侵权而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六条保密条款:

1、甲乙双方确认,在按照本合同履行义务的过程中获得另一方的某些商业保密或专有信息,以及无论在本同合签署之前或之后向合同另一方传递的所有商业保密或专有信息均要予以保密,并仅应用于本合同,未经合同另一方的书面同意不得予以披露。本条款的规定应在本合同届满或终止之后贰年期间继续有效,并应自签署本合同之日生效。

第七条合同的期限和终止

1、以甲方首批订单生产至发货结束。

2、提前终止,本合同有效期内,若有以下任一事件发生,则另一方可立即书面通知对方终止本合同:

(1)本合同一方因不可抗力持续或以上无法履行本合同。

(2)本合同一方因破产、无力偿还贷款、重组、被取缔或其他类似事件而无法履行合同。

(3)合同由于法律、条例、法规、规范的介入或政府的干预从商务上已无法实现。

(4)一方严重违约。

第八条不可抗力:

本合同中所这的"不可抗力"系指任何一方无法控制、无法预见,致使该方无法履行本合同下的义务的事件;

第九条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

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双方因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事宜发生争议时,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纠纷。若协商不成时,双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甲方所在地法院进行判决。

第十条其他

1、本合同及其他其附件构成双方之间就产品加工事宜的完整合同,本合同生效后应取代双方之间在此之前就产品加工事宜达成的任何书面或口头合同。

2、本合同生效后,对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和变更须通过双方共同签署的正式的书面文件为有效。

3、本合同中的函件邮寄或发送至对方在本合同开首所表明的地址或传真号码即视为对方收到该函件,若该地址或传真号码有变动,则发生变动的一方有义务及时书面通知另一方。

4、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自加盖双方公章之日起生效至此,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已于本合同开首日期签署了本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__________法定代表:_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时间:_______________

贴牌加工合同协议经典4

甲方(采购方):

注册地址:

乙方(供货方):

住所/注册地址:

鉴于:

乙方作为甲方的供应商,具备茶叶生产的相关法定资质要求,符合"贵天下长期茶产品采购合作商选定项目"投标人的具体要求,并有能力在双方合作期间内保证上述资质的有效延续;

现为增进甲乙双方合作关系,确保双方实现合作目的,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兹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作模式

1.甲乙双方约定合作方式为 贴牌生产模式,所贴品牌为乙方指定商标及产品外观设计。

2.甲方作为OEM产品生产厂商,按照乙方要求生产茶叶产品以及对产品进行包装。

3.乙方作为OEM产品销售商,对本合同中约定的产品进行销售。

第二条 合作内容

1. 合作产品:

2.产品外包装标样见附件一,乙方对外包装以标样为验收标准。

3.甲方决定增加采购品类的,双方应当另行协商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拟增加采购的茶叶品类的质量应当符合本协议的约定。

第三条 产品的订单

1.甲方根据实际需要,以传真、邮寄和电子邮件等形式向乙方下订单。甲方认为必要时,其业务管理人员可以其他方式通知乙方进行生产安排,订单应当注明订单产品品类、数量、规格、交货时间、交货地点等必要内容。

2.甲方向乙方提交订单后,在甲方收到乙方对订单的书面承诺前,有权取消订单。

3.甲方预先 天向乙方提交订单,乙方应当在按照甲方订单要求备货、发货,除不可抗力外情况外,乙方应当按时、保质、保量供应甲方需求。

第四条 产品的质量

1.乙方向甲方供应产品的质量应当符合该产品的国家标准,有地方标准的应当执行地方标准,乙方有企业标准且企业标准严于国家标准及地方标准的,执行企业标准。

2.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尚不明确的,按照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甲方对产品质量有特别要求的,以甲方要求为准。

3.本条所指的产品生产质量品质问题,包括但不限于:产品中存在头发、蝇虫、草梗、纤维等异物;微生物指标(细菌总数、大肠杆菌)超标;产品颜色异变、异味;包装破损;产品尺寸超出规格、温度超标;净量不足、超过保质期等。 4.乙方向甲方提供的茶产品应当通过 检测标准( 检测标准变动的,本合同随之变动),产品不能通过该检测的按第九条第二款处理。

5.乙方提供的产品先提供样品给甲方确认,待甲方样品确认后,乙方提供该批次产品,产品与样品质量需相符。

6.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产品生产质量问题的,乙方须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如甲方因此先行对外承担责任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乙方必须承担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直接及间接经济损失。

第五条 产品的价格及开票

1.产品供货价格应由甲乙双方协商后确定,除不可抗力外,上述确定后的价格不得再增加。

2.乙方向甲方供货价格均为含税价格,甲方根据订单向乙方确定采购的产品后,乙方应当向甲方开具对等金额的增值税专票,每笔订单的发票应当于甲方支付首笔货款后与货品一起交付甲方。

第六条 付款方式

1.甲方在提交订单三日内向乙方支付订单所列货款的50%作为预付款,甲方验收乙方所供产品后三日内支付货款的50%。 2.乙方银行账户信息:

开户行: 帐号:

第七条 产品的运输

1.产品运输方式由应当根据甲方需求确定。

2.乙方应当以合理方式对产品进行运输装载,以保证货物运输安全及所供产品的质量保证。

3.甲方选择自提产品的,自乙方将产品装载上甲方运输车辆且该运输工具驶离乙方厂区时,产品运输风险由甲方承担,运输费用甲方承担。

4.甲方选择由第三方承运的,由乙方安排产品运输,产品运输风险由乙方承担,运输费用乙方承担。

第八条 产品的交付及验收

1. 乙方提交订单确定的产品时,应对提交的产品制作清单,清单上应当明确注明供应产品的品名、规格、数量等相关信息。

2. 对上述清单标明的产品,甲方在3日内对产品的包装、缺损情况、清洁度和数量进行初步查验,甲方初步查验后认为符合订单标准的,由甲方指定人员签字收货,经签收后的订单产品视为交付。

3. 甲方查验产品不符合合同约定的,甲方有权拒绝接收该批产品或者拒收不符合标准的产品,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运输、租赁场地、人员薪资和品牌损失等费用。

4. 供应产品的交付并不排除乙方对产品瑕疵的担保责任,初步查验不能确定的质量、规格等产品情况,乙方应继续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除甲方使用、保管不当等原因而造成质量问题的以外,由乙方负责修复或退换。

5.除甲方特别要求外,产品交付的方式为按订单一次性供货。

6.产品托运的,产品交付的地点为甲方公司所在地,也可由订单另行指定。 第九条 双方权利和责任

1.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向甲方开具发票的,甲方有权暂停支付货款。 2.乙方未按甲方规定的质量标准交付以及经查验不符合订单要求的产品,乙方应当采取更换、修整等补救措施,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还应承担未按期交付产品为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

3.乙方逾期交付订单产品的,应当支付逾期滞纳金,每逾期一天,按照逾期交付产品价款总额的百分之 偿付滞纳金;乙方逾期 个工作日未能交付的即视为不能交付定做产品的,甲方有权取消本次订单,并有权要求乙方支付本次订单总金额20%的违约金,该违约责任不排除甲方因此产生的其它间接损失的赔偿责任。 4.甲方应按照双方约定的付款方式支付产品款项,未按约定付款方式结清货款超过 天的,每超过一日,甲方则以未支付货款部分 作为违约金。 5.甲方不得无故拒收乙方按订单供应的产品,若因甲方无故拒收产品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当予以赔偿。

第十条 不可抗力

1.在产品加工期间,由于发生不可抗力事件致使延期交货或不能交货的,乙方应于不可抗力事件发生5日内,以书面方式将发生不可抗力之证明文件提交给甲方,据此乙方得以免除合同责任。

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超过3个月而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双方均有权撤销合同。

第十一条 其它条款

1.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和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甲乙双方均有义务配合另一方将本协议提交所在的食品安全主管部门进行备案登记。

3.本合同履行期间为合同生效后一年,合同到期30天前双方均有权以书面方式告知对方合同到期终止,逾期未告知的,视为本合同再自动延期一年。

4.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持贰份,乙方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产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订日期: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订日期:

贴牌加工合同协议经典5

甲方(采购方):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

乙方(供货方):____________

住所/注册地址:____________

鉴于:____________

乙方作为甲方的供应商,具备茶叶生产的相关法定资质要求,符合"贵天下长期茶产品采购合作商选定项目"投标人的具体要求,并有能力在双方合作期间内保证上述资质的有效延续;

现为增进甲乙双方合作关系,确保双方实现合作目的,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兹双方共同遵守:____________

第一条 合作模式

1.甲乙双方约定合作方式为OEM(Original Equipment Manufacturer)贴牌生产模式,所贴品牌为乙方指定商标及产品外观设计。

2.甲方作为OEM产品生产厂商,按照乙方要求生产茶叶产品以及对产品进行包装。

3.乙方作为OEM产品销售商,对本合同中约定的产品进行销售。

第二条 合作内容

1. 合作产品:____________

产品名称

等级 规格 单价(元)

2.产品外包装标样见附件一,乙方对外包装以标样为验收标准。

3.甲方决定增加采购品类的,双方应当另行协商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拟增加采购的茶叶品类的质量应当符合本协议的约定。

第三条 产品的订单

1.甲方根据实际需要,以传真、邮寄和电子邮件等形式向乙方下订单。甲方认为必要时,其业务管理人员可以其他方式通知乙方进行生产安排,订单应当注明订单产品品类、数量、规格、交货时间、交货地点等必要内容。

2.甲方向乙方提交订单后,在甲方收到乙方对订单的书面承诺前,有权取消订单。

3.甲方预先 天向乙方提交订单,乙方应当在按照甲方订单要求备货、发货,除不可抗力外情况外,乙方应当按时、保质、保量供应甲方需求。

第四条 产品的质量

1.乙方向甲方供应产品的质量应当符合该产品的国家标准,有地方标准的应当执行地方标准,乙方有企业标准且企业标准严于国家标准及地方标准的,执行企业标准。

2.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尚不明确的,按照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甲方对产品质量有特别要求的,以甲方要求为准。

3.本条所指的产品生产质量品质问题,包括但不限于:____________产品中存在头发、蝇虫、草梗、纤维等异物;微生物指标(细菌总数、大肠杆菌)超标;产品颜色异变、异味;包装破损;产品尺寸超出规格、温度超标;净量不足、超过保质期等。 4.乙方向甲方提供的茶产品应当通过 检测标准( 检测标准变动的,本合同随之变动),产品不能通过该检测的按第九条第二款处理。

5.乙方提供的产品先提供样品给甲方确认,待甲方样品确认后,乙方提供该批次产品,产品与样品质量需相符。

6.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产品生产质量问题的,乙方须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如甲方因此先行对外承担责任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乙方必须承担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直接及间接经济损失。

第五条 产品的价格及开票

1.产品供货价格应由甲乙双方协商后确定,除不可抗力外,上述确定后的价格不得再增加。

2.乙方向甲方供货价格均为含税价格,甲方根据订单向乙方确定采购的产品后,乙方应当向甲方开具对等金额的增值税专票,每笔订单的发票应当于甲方支付首笔货款后与货品一起交付甲方。

第六条 付款方式

1.甲方在提交订单三日内向乙方支付订单所列货款的50%作为预付款,甲方验收乙方所供产品后三日内支付货款的50%。 2.乙方银行账户信息: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

第七条 产品的运输

1.产品运输方式由应当根据甲方需求确定。

2.乙方应当以合理方式对产品进行运输装载,以保证货物运输安全及所供产品的质量保证。

3.甲方选择自提产品的,自乙方将产品装载上甲方运输车辆且该运输工具驶离乙方厂区时,产品运输风险由甲方承担,运输费用甲方承担。

4.甲方选择由第三方承运的,由乙方安排产品运输,产品运输风险由乙方承担,运输费用乙方承担。

第八条 产品的交付及验收

1. 乙方提交订单确定的产品时,应对提交的产品制作清单,清单上应当明确注明供应产品的品名、规格、数量等相关信息。

2. 对上述清单标明的产品,甲方在3日内对产品的包装、缺损情况、清洁度和数量进行初步查验,甲方初步查验后认为符合订单标准的,由甲方指定人员签字收货,经签收后的订单产品视为交付。

3. 甲方查验产品不符合合同约定的,甲方有权拒绝接收该批产品或者拒收不符合标准的产品,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运输、租赁场地、人员薪资和品牌损失等费用。

4. 供应产品的交付并不排除乙方对产品瑕疵的担保责任,初步查验不能确定的质量、规格等产品情况,乙方应继续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除甲方使用、保管不当等原因而造成质量问题的以外,由乙方负责修复或退换。

5.除甲方特别要求外,产品交付的方式为按订单一次性供货。

6.产品托运的,产品交付的地点为甲方公司所在地,也可由订单另行指定。 第九条 双方权利和责任

1.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向甲方开具发票的,甲方有权暂停支付货款。 2.乙方未按甲方规定的质量标准交付以及经查验不符合订单要求的产品,乙方应当采取更换、修整等补救措施,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还应承担未按期交付产品为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

3.乙方逾期交付订单产品的,应当支付逾期滞纳金,每逾期一天,按照逾期交付产品价款总额的百分之 偿付滞纳金;乙方逾期 个工作日未能交付的即视为不能交付定做产品的,甲方有权取消本次订单,并有权要求乙方支付本次订单总金额20%的违约金,该违约责任不排除甲方因此产生的其它间接损失的赔偿责任。 4.甲方应按照双方约定的付款方式支付产品款项,未按约定付款方式结清货款超过 天的,每超过一日,甲方则以未支付货款部分 作为违约金。 5.甲方不得无故拒收乙方按订单供应的产品,若因甲方无故拒收产品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当予以赔偿。

第十条 不可抗力

1.在产品加工期间,由于发生不可抗力事件致使延期交货或不能交货的,乙方应于不可抗力事件发生5日内,以书面方式将发生不可抗力之证明文件提交给甲方,据此乙方得以免除合同责任。

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超过3个月而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双方均有权撤销合同。

第十一条 其它条款

1.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和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甲乙双方均有义务配合另一方将本协议提交所在的食品安全主管部门进行备案登记。

3.本合同履行期间为合同生效后一年,合同到期30天前双方均有权以书面方式告知对方合同到期终止,逾期未告知的,视为本合同再自动延期一年。 4.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持贰份,乙方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产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

贴牌加工合同协议经典6

本委托加工合同(下称"本合同" )由以下双方于 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在[ ]签署

委托方: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____________甲方)

受托方: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____________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和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达成共识并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履行:

第一条合作形式:

1、 乙方按照甲方要求的质量生产 品牌生活用纸产品,甲方为此向乙方支付相关费用。在本合同有效执行期间,甲方负责该品牌全部产品的销售,乙方无权以任何形式销售。

2、 加工产品的名称、规格、价格:

3、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的产品,所有销售过程中产生的费用,乙方一律不予承担。

第二条产品生产质量标准与检验:

1、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日向乙方提供加工产品实物样品或包材及原纸样品。

2、乙方对所有原辅材料质量负责。

3、乙方向甲方承担产品质量责任,乙方必须依照合同规定使用选用原辅材料,如本合同中有甲方指定原辅材料供应商则必须使用该供应商材料,并授受甲方查验。

4、乙方保证所代加工的商品质量完全符合中国所颁布的国家标准和权威部门提供的质量检验标准。

5、甲方有权在现场对每批次产品进行抽检,但乙方质检负责人必须同时在现场。

6、乙方首次交货时向甲方提供该批次产品的国家标准检验报告。如因市场销售和行业监管需要甲方当地委托技术监督部门或卫生监督部门进行抽检的,检验费由甲方承担。

7、甲方按照国家有关产品验收的规定(即GB/T20808)对加工出的产品实行抽检验收,在产品质量保证期内出现的任何质量瑕疵及产品最终用户的投诉所导致的甲方经济损失和名誉损失双方友好协商,由甲方尽力将损失到最低,如果出现不能避免的经济赔偿,乙方将承担全部责任,具体表述为:

(1)产品有蚊蝇之类,乙方需全部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2)国家相关部门依法担查过程中发现产品不符合GB/T20808规定的,乙方应积极协助甲方直至问题妥善解决,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3)产品在销售过程中出现消费者质量投诉导致退货或赔偿时,乙方赔偿金额以甲方赔偿金额为标准。

第三条结算方式:双方约定结算方式为:____________

第四条交货时间、地点、运输方式及费用承担:____________

1、交货时间:以订货单指定交货日为准。按时按量交货。

2、交货地点:以订货单中指定地点为准。

3、运输方式及费用承担;乙方委托运输部门运输指定地点,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如中途变更产品或包装物数量、规格、质量的,应提前 天书面通知乙方,否则因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全部承担。

(2)甲方无故解除合同,应赔偿乙方以未履行部分货款总额的 %违约金。

2、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若逾期交货,应提前 天书面通知乙方,否则因此造成的抽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2)乙方未按合同规定加工定做产品,须返工或重新生产的,应当负责返工或重新生产,并承担因此而支付的费用。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加工产品损毁、灭失的,由乙方承担损失。

(3)合作期间,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销售所代加工的甲方 品牌生活用纸产品,一经发现,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因乙方侵权而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六条保密条款:

1、甲乙双方确认,在按照本合同履行义务的过程中获得另一方的某些商业保密或专有信息,以及无论在本同合签署之前或之后向合同另一方传递的所有商业保密或专有信息均要予以保密,并仅应用于本合同,未经合同另一方的书面同意不得予以披露。本条款的规定应在本合同届满或终止之后贰年期间继续有效,并应自签署本合同之日生效。

第七条合同的期限和终止

1、以甲方首批订单生产至发货结束。

2、提前终止,本合同有效期内,若有以下任一事件发生,则另一方可立即书面通知对方终止本合同:

(1)本合同一方因不可抗力持续或以上无法履行本合同。

(2)本合同一方因破产、无力偿还贷款、重组、被取缔或其他类似事件而无法履行合同。

(3)合同由于法律、条例、法规、规范的介入或政府的干预从商务上已无法实现。

(4)一方严重违约。

第八条不可抗力:

本合同中所这的"不可抗力"系指任何一方无法控制、无法预见,致使该方无法履行本合同下的义务的事件;

第九条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

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双方因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事宜发生争议时,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纠纷。若协商不成时,双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甲方所在地法院进行判决。

第十条其他

1、本合同及其他其附件构成双方之间就产品加工事宜的完整合同,本合同生效后应取代双方之间在此之前就产品加工事宜达成的任何书面或口头合同。

2、本合同生效后,对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和变更须通过双方共同签署的正式的书面文件为有效。

3、本合同中的函件邮寄或发送至对方在本合同开首所表明的地址或传真号码即视为对方收到该函件,若该地址或传真号码有变动,则发生变动的一方有义务及时书面通知另一方。

4、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自加盖双方公章之日起生效至此,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已于本合同开首日期签署了本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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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拒绝履行
拒绝履行是在合同履行期到来后,一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在一方拒绝履行的情况下,另一方有权要求其继续履行合同,有有权要求其承担违约金和损害赔偿责任。
(二)迟延履行
迟延履行是指合同当事人的履行违反了履行期限的规定。在迟延履行的情况下,非违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迟延履行的违约金,在不足以弥补损失的情况下,还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三)不适当履行
不适当履行是指当事人交付的标的物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即履行具有瑕疵。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民法典》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要求对方承担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四)部分履行
部分履行是指合同虽然履行,但履行不符合数量的规定,或者说履行在数量上存在不足。在部分履行的情况下,非违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按约定交足数量,也有权要求支付违约金,在不足以弥补损失的情况下,还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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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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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做方:

地址:

电话:

法定代表人:

承揽方:

地址: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定做方委托承揽方加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合同组成及内容

1.1 本合同规范由定做方委托承揽方承揽加工后,将全数加工制成品交付定做方之一切相关法律行为。

1.2 原物料、包材、加工制成品之具体品种数量、交期、交货地、加工费金额、支付日期、支付方法,按经承揽方确认之定做方采购单、发票或其它书面约定所列,并作为本合同附件;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需补充的条款可另附协议书,亦视为合同附件。经双方确认的往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将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合同附件及其组成部份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二、加工成品

2.1 定做方和承揽方一致同意,只能向承揽方委托加工承揽方目前和将来的可批量生产的产品,可批量生产之外的产品,双方另行协商。

三、加工成品质量要求

3.1 按照双方认定的样品质量标准为检验合格的标准,经检验,定做方有权拒收任何低于该样品质量标准的产品。

3.2 承揽方需为每单件产品提供产品合格证。如果国家或者行业标准有另行规定,以相应的标准为准,承揽方应提供完整的成品以及相关的资料文件。

四、订单确认

4.1 定做方以订货单形式将订货信息传真或者快递给承揽方。

4.2 承揽方收到定做方订单在_____工作日内确认交货期及交货数量。在正常情况下_____天内交货。大宗订单,指单品订购数量_____套以上,特殊产品,指非承揽方正常产品(正常产品指定做方对承揽方原有产品没有改动的情况下)及新产品,双方另行协商交货期。

4.3 定做方指定订货负责人,订单必须由该负责人签字或盖有定做方公司公章才生效,否则承揽方不认可该订单的有效性。

4.4 定做方传真给承揽方订单经确认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五、订单付款方式、交货时间、包装要求

5.1 定做方所委托承揽方加工的产品订单经双方确认日起____天内,定做方首付该订单总额的____%给承揽方作为预付款,余下____%在定做方验收货物后____天内付清给承揽方。

5.2 产品包装要求:采用承揽方的中性包装,并加印定做方的公司名称、产品名称、型号、联系方式等,具体的包装,以具体的订单要求为准。

六、原材料的提供办法及规格、数量、质量

6.1 (用定做方原材料完成工作的,应当明确规定原材料的消耗定额)。定做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数量、质量、规格提供原材料,承揽方对定做方提供的原材料要按合同规定及时检验,不符合要求的,应立即通知定做方调换或补齐。承揽方对定做方提供的原材料不得擅自更换,对修理的物品不得偷换零部件。

6.2 (用承揽方原料完成工作的),承揽方必须依照合同规定选用原材料,并接受定做方检验。承揽方隐瞒原材料的缺陷或者用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原材料而影响定做质量时,定做方有权要求重作、修理、减少价款或退货。

七、技术资料、图纸提供办法

7.1 承揽方在依照定做方的要求进行工作期间,发现提供的图纸或技术要求不合理,应当及时通知定做方;定做方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提出修改意见。承揽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得到答复,有权停止工作,并及时通知定做方,因此造成的损失,由定做方赔偿。

7.2 定做方应当按规定日期提供技术资料、图纸等。

7.4 由承揽方提供图纸和技术资料进行生产,图纸和技术资料发生变更的,承揽方应及时通知定做方,定做方认可后方可按照订单生产。

八、价款

按照具体的订货单进行价款结算。

九、验收标准和方法

9.1 按照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图纸和样品作为验收标准。

9.2 承揽方需提供每款新产品的检测报告,以及国家和行业强制要求的报告。

9.3 每批产品,定做方按照双方认定的样品作为检验标准进行验收,如不符合样品的产品,定做方通知承揽方,承揽方应在双方约定时间内退换符合样品标准的产品。

9.4 定做方应当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验收承揽方所完成的工作。验收前承揽方应当向定做方提交必需的技术资料和有关质量证明。对短期检验难以发现质量缺陷的定做物或项目,应当由双方协商,在合同中规定保证期限。保证期限内发生问题,除定做方使用、保管不当等原因而造成质量问题的以外,由承揽方负责修复或退换。

9.5 当事人双方对委托的定做物和项目质量在检验中发生争议时,可由法定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提供检验证明。

十、交货的时间和地点

10.1 交(提)定做物期限应当按照合同规定履行。任何一方要求提前或延期交(提)定做物,应当在事先与对方达成协议,并按协议执行。

10.2 交(提)定做物日期计算:承揽方自备运输工具送交定做物的以定做方接收的戳记日期为准;委托运输部门运输的,以发运定做物时承运部门签发戳记日期为准;自提定做物的,以承揽方通知的提取日期为准,但承揽方在发出提取定做物通知中,必须留给定做方以必要的途中时间;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的方法计算。

十一、包装、运输及费用

11.1 发货方应确保其供料或加工制成品包装牢固,并保障运输过程安全。

11.2 发货方应按收货方确定的运输路线、运输方式、送货地点委托承运单位发运,力求装足容量或吨位,以节约费用。

11.3 承揽方对定做方供料及定做方对承揽方运送加工制成品之运输及保险费,由承揽方负担。

十二、加工贸易手册、原物料进口及成品出口报关(若有)

加工贸易手册由定做方按海关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填报,但因承揽方向定做方提供资料性文件与实际进口料件不符(包括但不限于重量、品名规格、数量、原产地等),导致定做方在料件进口报关或加工制成品出口报关时产生一切支出费用损失,由承揽方全数承担。

十三、保密条款

13.1 承揽方不得将定做方或印有定做方商标或标识的产品置于承揽方工厂展示给除定做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

13.2 承揽方未经定做方书面同意,不得将定做方产品或印有定做方商标或标识的产品印刷于承揽方自身或与承揽方有关的样本、介绍、图册等宣传品上。

13.3 未经定做方事先书面同意,承揽方不得将定做方产品或印有定做方商标或标识的产品在展销会、展览会上展览或展示。

13.4 定做方不得将承揽方所报产品价格泄漏给任何第三方。

13.5 承揽方同意对所有定做方口头或书面的披露或提交给承揽方的保密信息严格保密,所有的(包括但不限于)数据、制图、原料、规格、手册、文件、样品、模具、产品、价格和其他信息。即使定做方对承揽方有责任,仍然不可以使任何第三方直接或间接地轻易地得到上述信息。

13.6 承揽方同意根据国家规定的技术采用技术措施保护存在计算机中的数据,以避免任何第三方从外部轻易地得到上述数据。

13.7 双方同意定做方提供的包括工业秘密和技术秘密的文件均在上述义务的范围内。

13.8 承揽方同意在定做方要求返还上述的样品和文件时,承揽方立即返还。即使定做方在这期间与承揽方有关系,但承揽方也无权保留。当根据承揽方的文件浇铸、再制造、抽选等样品或其复制品时承揽方同意将上述物品与原始文件一起返还给定做方。

13.9 上述所有的(包括但不限于)数据、制图、原料、规格、手册、文件、样品、模具、产品和其他信息,承揽方未经定做方同意不得自己使用或者给第三方使用,或者再为第三方加工产品时使用。

13.10 应非常小心地对待专门为生产所发送的样品,同时不能够让任何第三方轻易地得到。只有当执行定单所需时才能使用照片、扫描或者其他光学记录等。无论如何,将上述物品转给任何第三方都是被禁止的。执行完订单后,上述样品应无需要求立即返还给定做方。

13.11 承揽方和其合法继承者,如果有同意在样品和文件或以摘录或零件的方式交付给他或他们时,不将此用于给任何第三方或其本身的市场生产制造。

13.12 在生产订单的过程中定做方和承揽方共同研发的结果和其技术秘密应为定做方的无限制的财产,未经允许,承揽方不得使用。

13.13 定做方同意另外用书面声明来约束与订单生产有关的所有和其任何员工遵守上述的合同条款。

13.14 定做方可以在任何时间检查承揽方的保密措施。

十四、违约责任

14.1 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定做物或完成工作,定做方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酌减酬金或价款;不同意利用的,应当负责修整或调换,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经过修整或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定做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揽方赔偿。

14.2 交付定做物或完成工作的数量少于合同规定,定做方仍然需要的,应当照数补齐,补交部分按逾期交付处理;少交、迟交部分定做方不再需要的,承揽方应赔偿定做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14.3 未按合同规包装定做物,需返修或重新包装的,应当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而支付的费用。定做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承揽方应当偿付定做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同规定造成定做物毁损、灭失的,由承揽方赔偿损失。

14.4 逾期交付定做物(包括返修、更换、补交等),应当向定做方偿付违约金____元;(合同中无具体规定的,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付部分的价款总额计算,向定做方偿付违约金)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酬金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

14.5 未经定做方同意,提前交付定做物,定做方有权拒收。

14.6 不能交付定做物或不能完成工作的,应当偿付不能交付定做物或不能完成工作部分价款总值的____%(10%~30%)或酬金总额的____%(20%~60%)的违约金。

14.7 异地交付的定做物不符合合同规定,暂由定做方代保管时,应当偿付定做方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

14.8 实行代运或送货的定做物,错发到达地点或接收单位(人),除按合同规定负责运到指定地点或接收单位(人)外,并承担因此多付的运杂费和逾期交付定做物的责任。

14.9 由于保管不善致使定做方提供的原材料、设备、包装物及其他物品毁损、灭失的,应当偿付定做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14.10 未按合同规定的办法和期限对定做方提供的原材料进行检验,或经检验发现原材料不符合要求而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通知定做方调换、补齐的,由承揽方对工作质量、数量承担责任。

14.11 擅自调换定做方提供的原材料或修理物的零部件,定做方有权拒收,承揽方应赔偿定做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如定做方要求重作或重新修理,应当按定做方要求办理,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

14.12 承揽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当赔偿定做方的所有损失,并加付合同标的额的20%的违约金。

十五、不可抗力

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内,由于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时,可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十六、合同解除

16.1 本合同签订后,双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如遇不可抗拒的原因,确实无法履行合同,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予变更或解除合同。但提出方应于该原因发生起二十四小时内通知对方,办理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手续。

16.2 如承揽方在规定交货期迟延的_____日内仍然无法交付货物,定做方有权解除合同,承揽方所收定做方款项应如数退还,如_____日内不能退还,承揽方还应在确定还款之日起每日_____向定做方加付迟延付款违约金。

十七、纠纷的处理

对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提交_____________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解决。

本合同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即失效,本合同执行期间,双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定做方和承揽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交____________(如经鉴证或公证,则应送鉴证机关或公证机关)各留存一份。

定做方:

公章:

法定代表人:

开户银行:

帐号:

法定地址:

电 话: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承揽方:

公章:

法定代表人:

开户银行:

帐号:

法定地址:

电 话: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贴牌加工合同协议经典12

甲方:(承揽人):服饰有限公司

乙方:(定作人):

##服饰有限公司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XX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委托甲方加工生产##品牌服饰,现达成协议如下:

一、服装名称牛仔裤牛仔裤牛仔裤牛仔裤合计总金额(大写)伍万肆仟肆佰元整附订货配码及数量明细货单,货单单价不含税票费用,开票需另加收税费。以上订货数量与实裁数有10%±,以实际出货数量为准。订做物数量与金额:工厂货号客户款号面料成分62%棉,10%竹纤维,18%涤纶,10%天丝60%棉,40%涤纶100%棉100%棉颜色黑色蓝色蓝色黑色单价数量金额(元)货期

二、服装款式和制作要求:服装款式由乙方提供或者到甲方现场指定,并经过乙方最终确认的样板,如需对一些款式进行修改的则按产品工艺单要求生产。

三、布料和辅料的提供及确认:经双方确认款式、面料和制作要求后由乙方提供带有自己logo的辅料(里子布、logo挂牌、包装袋、钮扣、拉链、水洗唛、布标等)给甲方生产中使用,成品面料由乙方在甲方处选定并由甲方提供,若产品上出现一些装饰物如贴布、贴皮,金属装饰件、绣花等辅料则由甲方提供。对于根据乙方提供的商标,如有涉及第三方的知识产权而引起纠纷,概由乙方负责。

四、交货时间、地点、验收方法和运杂费:1、货物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在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到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完成,余下货款到帐后,于甲方公司验收提货,也可由甲方代为发往乙方指定地点,运费由乙方承担。2、因乙方逾期提供辅料或交订金致使甲方无法按期交货的责任由乙方承担。五、包装要求:内层包装由乙方提供包装袋,外包装用纸箱包装加套编织袋,必须准确无误的注明服装名称、数量、货号。六、a.b.结算方式和付款方式:按实标数量以现金的方式结算。由甲方按实标数量给乙方开具发货清单,乙方以汇款或现金方式结算。付款方式:乙方预付给甲方订金为总订货额的30%(即由乙方再付总订货额的70%(即

七、1、2、违约责任:因乙方原因致使甲方不能按约定时间完成确认订单工作的,甲方的交货时间顺延。甲方如逾期交货的,应在交货期前十天通知乙方,以便乙方作出安排,但超过十天以上的,每天应当根据本合同总金额按每日千分之一的比例支付违约金。

八、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如因本合同履行发生争议,则向加工承揽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本合同一式二份,各方各执一份,空格内填写的文字部分及订货细码单具有同等效力,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元),货好通知乙方元),甲方收到货款后马上发货。

甲方:市服饰有限公司单位名称(盖章)

单位地址:委托代理人:电话:日期:

乙方:服饰有限公司单位名称(盖章)

单位地址:委托代理人:电话:日期:

贴牌加工合同协议经典13

定作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联系电话:

承揽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联系电话:

定作方委托承揽方加工 ,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合同组成及内容

1.1 本合同规范由定作方委托承揽方承揽加工后,将全数加工制成品交付定作方之一切相关法律行为。

1.2 原物料、包材、加工制成品之具体品种数量、交期、交货地、加工费金额、支付日期、支付方法,按经承揽方确认之定作方采购单、发票或其它书面约定所列,并作为本合同附件;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需补充的条款可另附协议书,亦视为合同附件。经双方确认的往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将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合同附件及其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二、加工成品

2.1 定作方和承揽方一致同意,只能向承揽方委托加工承揽方目前和将来的可批量生产的产品,可批量生产之外的产品,双方另行协商。

三、加工成品质量要求

3.1 按照双方认定的样品质量标准为检验合格的标准,经检验,定作方有权拒收任何低于该样品质量标准的产品。

3.2 承揽方需为每单件产品提供产品合格证。如果国家或者行业标准有另行规定,以相应的标准为准,承揽方应提供完整的成品以及相关的资料文件。

四、订单确认

4.1 定作方以订货单形式将订货信息传真或者快递给承揽方。

4.2 承揽方收到定作方订单后在 个工作日内确认交货期及交货数量。在正常情况下 天内交货。大宗订单(指单品订购数量 套以上),特殊产品(指非承揽方正常产品,正常产品指定作方对承揽方原有产品没有改动的情况下)及新产品,双方另行协商交货期。

4.3 定作方指定订货负责人,订单必须由该负责人签字或盖有定作方公司公章才生效,否则承揽方不认可该订单的有效性。

4.4 定作方传真给承揽方订单并经确认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五、订单付款方式、交货时间、包装要求

5.1 定作方所委托承揽方加工的产品订单经双方确认日起 天内,定作方首付该订单总额的 %给承揽方作为预付款,余下 %在定作方验收货物后 天内付清给承揽方。

5.2 产品包装要求:采用承揽方的中性包装,并加印定作方的公司名称、产品名称、型号、联系方式等,具体的包装,以具体的订单要求为准。

六、原材料的提供办法及规格、数量、质量

6.1 用定作方原材料完成工作的,应当明确规定原材料的消耗定额。定作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数量、质量、规格提供原材料,承揽方对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要按合同规定及时检验,不符合要求的,应立即通知定作方调换或补齐。承揽方对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不得擅自更换,对修理的物品不得偷换零部件。

6.2 用承揽方原材料完成工作的,承揽方必须依照合同规定选用原材料,并接受定作方检验。承揽方隐瞒原材料的缺陷或者用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原材料而影响定作质量时,定作方有权要求重做、修理、减少价款或退货。

七、技术资料、图纸提供办法

7.1 承揽方在依照定作方的要求进行工作期间,发现提供的图纸或技术要求不合理,应当及时通知定作方;定作方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提出修改意见。承揽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得到答复,有权停止工作,并及时通知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由定作方赔偿。

7.2 定作方应当按规定日期提供技术资料、图纸等。

7.3 若由承揽方提供图纸和技术资料进行生产,图纸和技术资料发生变更的,承揽方应及时通知定作方,定作方认可后方可按照订单生产。

八、价款

8.1 按照具体的订货单进行价款结算。

九、验收标准和方法

9.1 按照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图纸和样品作为验收标准。

9.2 承揽方需提供每款新产品的检测报告,以及国家和行业强制要求的报告。

9.3 每批产品,定作方按照双方认定的样品作为检验标准进行验收,如有不符合样品的产品,定作方通知承揽方,承揽方应在双方约定时间内退换符合样品标准的产品。

9.4 定作方应当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验收承揽方所完成的工作。验收前承揽方应当向定作方提交必需的技术资料和有关质量证明。对短期检验难以发现质量缺陷的定作物或项目,应当由双方协商,在合同中规定保证期限。保证期限内发生问题,除定作方使用、保管不当等原因而造成质量问题的以外,由承揽方负责修复或退换。

9.5 当事人双方对委托的定作物和项目质量在检验中发生争议时,可由法定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提供检验证明。

十、交货的时间和地点

10.1 交(提)定作物期限应当按照合同规定履行。任何一方要求提前或延期交(提)定作物,应当在事先与对方达成协议,并按协议执行。

10.2 交(提)定作物日期计算:承揽方自备运输工具送交定作物的以定作方接收的戳记日期为准;委托运输部门运输的,以发运定作物时承运部门签发戳记日期为准;自提定作物的,以承揽方通知的提取日期为准,但承揽方在发出提取定作物通知中,必须留给定作方以必要的途中时间;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的方法计算。

十一、包装、运输及费用

11.1 发货方应确保其供料或加工制成品包装牢固,并保障运输过程安全。

11.2 发货方应按收货方确定的运输路线、运输方式、送货地点委托承运单位发运,力求装足容量或吨位,以节约费用。

11.3 承揽方对定作方供料及定作方对承揽方运送加工制成品之运输及保险费,由承揽方负担。

十二、加工贸易手册、原物料进口及成品出口报关(若有)

12.1加工贸易手册由定作方按海关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填报,但因承揽方向定作方提供资料性文件与实际进口料件不符(包括但不限于重量、品名规格、数量、原产地等),导致定作方在料件进口报关或加工制成品出口报关时产生一切支出费用损失,由承揽方全数承担。

十三、保密条款

13.1 承揽方不得将定作方或印有定作方商标或标识的产品置于承揽方工厂展示给除定作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

13.2 承揽方未经定作方书面同意,不得将定作方产品或印有定作方商标或标识的产品印刷于承揽方自身或与承揽方有关的样本、介绍、图册等宣传品上。

13.3 未经定作方事先书面同意,承揽方不得将定作方产品或印有定作方商标或标识的产品在展销会、展览会上展览或展示。

13.4 定作方不得将承揽方所报产品价格泄漏给任何第三方。

13.5 承揽方同意对所有定作方口头或书面的披露或提交给承揽方的保密信息严格保密,所有的(包括但不限于)数据、制图、原料、规格、手册、文件、样品、模具、产品、价格和其他信息。即使定作方对承揽方有责任,仍然不可以使任何第三方直接或间接地轻易地得到上述信息。

13.6 承揽方同意根据国家规定的技术采用技术措施保护存在计算机中的数据,以避免任何第三方从外部轻易地得到上述数据。

13.7 双方同意定作方提供的包括工业秘密和技术秘密的文件均在上述义务的范围内。

13.8 承揽方同意在定作方要求返还上述的样品和文件时,承揽方立即返还。即使定作方在这期间与承揽方有关系,但承揽方也无权保留。当根据承揽方的文件浇铸、再制造、抽选等样品或其复制品时承揽方同意将上述物品与原始文件一起返还给定作方。

13.9 上述所有的(包括但不限于)数据、制图、原料、规格、手册、文件、样品、模具、产品和其他信息,承揽方未经定作方同意不得自己使用或者给第三方使用,或者在为第三方加工产品时使用。

13.10 承揽方应当非常小心地对待专门为生产所发送的样品,同时不能够让任何第三方轻易地得到。只有当执行订单所需时才能使用照片、扫描或者其他光学记录等。无论如何,将上述物品转给任何第三方都是被禁止的。执行完订单后,上述样品应无需要求立即返还给定作方。

13.11 承揽方和其合法继承者(如果有),同意在样品和文件或以摘录或零件的方式交付给他或他们时,不将此用于任何第三方或其本身的市场生产制造。

13.12 在生产订单的过程中定作方和承揽方共同研发的结果和其技术秘密应为定作方的无限制的财产,未经允许,承揽方不得使用。

13.13 定作方同意另外用书面声明来约束与订单生产有关的所有员工遵守上述的合同条款。

13.14 定作方可以在任何时间检查承揽方的保密措施。

十四、违约责任

14.1 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定作方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酌减酬金或价款;不同意利用的,应当负责修整或调换,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经过修整或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定作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揽方赔偿。

14.2 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的数量少于合同规定,定作方仍然需要的,应当照数补齐,补交部分按逾期交付处理;少交、迟交部分定作方不再需要的,承揽方应赔偿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14.3 未按合同规定包装定作物,需返修或重新包装的,应当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而支付的费用。定作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承揽方应当偿付定作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同规定造成定作物毁损、灭失的,由承揽方赔偿损失。

14.4 逾期交付定作物(包括返修、更换、补交等),应当向定作方偿付违约金 元(大写: );(合同中无具体规定的,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付部分的价款总额计算,向定作方偿付违约金)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酬金总额的 ‰偿付违约金。

14.5 未经定作方同意,提前交付定作物,定作方有权拒收。

14.6 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的,应当偿付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部分价款总值的 %( %~ %)或酬金总额的 %( %~ %)的违约金。

14.7 异地交付的定作物不符合合同规定,暂由定作方代保管时,应当偿付定作方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

14.8 实行代运或送货的定作物,错发到达地点或接收单位(人),除按合同规定负责运到指定地点或接收单位(人)外,并承担因此多付的运杂费和逾期交付定作物的责任。

14.9 由于保管不善致使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设备、包装物及其他物品毁损、灭失的,应当偿付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14.10 未按合同规定的办法和期限对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进行检验,或经检验发现原材料不符合要求而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通知定作方调换、补齐的,由承揽方对工作质量、数量承担责任。

14.11 擅自调换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或修理物的零部件,定作方有权拒收,承揽方应赔偿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如定作方要求重做或重新修理,应当按定作方要求办理,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

14.12 承揽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当赔偿定作方的所有损失,并加付合同标的额的 %的违约金。

十五、不可抗力

15.1 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内,由于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时,可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十六、合同解除

16.1 本合同签订后,双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如遇不可抗拒的原因,确实无法履行合同,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予变更或解除合同。但提出方应于该原因发生起 小时内通知对方,办理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手续。

16.2 如承揽方在规定交货期迟延的 日内仍然无法交付货物,定作方有权解除合同,承揽方所收定作方款项应如数退还,如 日内不能退还,承揽方还应在确定还款之日起,每日按未还款 %的标准向定作方加付迟延付款违约金。

十七、纠纷的处理

17.1 对本合同发生的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提交 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解决。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即失效,本合同执行期间,双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定作方和承揽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 份,提交 (如经鉴证或公证,则应送鉴证机关或公证机关)各留存一份。

定作方(签章): 承揽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贴牌加工合同协议经典14

合同编号:

甲方:

乙方:

为了能充分发挥双方企业资源优势,本着互利双赢、共同发展的原则,甲乙双方就贴牌生产项目达成如下条款:

一、双方交换企业资信材料,且必须真实、有效,否则,由此带来的损失由违约方承担。

1.1 (副本)复印件;

1.2 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1.3 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1.4 证;

1.5 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证书复印件;

1.6 乙方应提供产品图和结构明细、零配件明细表、主板原理图、控制面板原理图、关键元器件规格书等以及其他相关的检测证书与检验检测报告。

二、协议范围

2.1 甲方委托乙方贴牌生产_________品牌系列产品,采用甲方的厂名、厂址、品牌标识;

乙方应确保这些产品是不侵犯任何第三方和合法权益的合格产品。

2.2 甲方利用自身的营销网络开发市场、销售贴牌产品;

乙方利用其技术、设备、人力等资源生产制造符合甲方要求并经甲方认可的贴牌产品。

2.3 贴牌产品完全由甲方销售,乙方不负责销售,乙方不得将甲方委托生产的贴牌产品转卖给任何第三方。

2.4 双方合作期满后或终止合作后,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再生产或销售有甲方品牌标识的产品,乙方若违反规定,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销售所得的10倍进行赔偿。

2.5 甲方有权派员监督贴牌产品的原料、配件、生产的整个过程、产品质量等,乙方应予以全力配合与协助。

三、产品名称、型号、价格(rmb)

产品名称(乙方)

产品型号(乙方)

价格

备注

后续产品价格以乙方报价经甲方确认的价格为准

产品价格应包含内外包装、说明书、标贴、合格证、保修卡等相关包装费用(不含发票),详见产品价格表。

四、交(提)货地点、方式及费用

4.1 乙方直接送货到甲方指定仓库或双方协定的交货点,单价含运费;

4.2 乙方严格按《订购计划单》中规定的数量和日期准时交货;

乙方在装车或交付托运后须在2小时内以电话或传真的形式通知甲方发货情况及预计到货时间、地点,以便甲方及时提货。

五、产品包装与防护要求

5.1 外箱包装、彩盒、说明书、标贴、铭牌、合格证、保修卡等相关包材由甲方提供设计稿,乙方负责采购,彩盒生产所需的费用由乙方承担,样品由甲方确认封样;

5.2 产品的包装所需要的制版费由乙方负责支付;

5.3 乙方提供的产品包装应达到甲方认可的包装要求,有足够的强度,以便适应运输及气候变化的要求,达到防潮、防震、防压等作用;

5.4 乙方应保证不出现说明书、标贴、合格证、保修卡等产品资料错放、漏放、多放的情况。

六、提出交货、质量异常及期限

交货数量和时间以《订购计划单》为准;

乙方接到订购计划单后若有异议,应在接到《订购计划单》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否则视为乙方接受甲方订单;

对于不能及时供货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七、价格与结算方式

7.1 产品价格按甲乙双方确认的价格为准,若价格有变动须经双方协商同意,并确定新的价格及执行日期,乙方应不断提升产品质量并通过提高加工效率等来降低产品成本和价格;

7.2 双方确定货款结算方式为:月结30天,例如:2022年3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的货款,甲方在次月月底前结清。

八、质量要求

8.1 乙方应保证其所提供的产品各项指标符合国家标准并应适时满足国家标准的有关最新要求;

8.2 乙方应保证其所提供的产品各项指标符合甲方的《产品规格书》与《检验规范》及其他相关要求,同时应达到双方所签的《质量保证协议》的要求;

8.3 乙方应保证其所提供的产品符合相关环保要求;

8.4 有必要时,经双方确认,可采取封样的方式来确定上述条款未能确定的产品要求。

九、品牌管理

9.1 甲方提供的商标(包括包装设计、图形、汉字、英文及其组合等)所有权归甲方所有,乙方只能在甲方授权许可的范围内使用,不得私自转让或扩大其使用范围;

9.2 双方合作期满或终止后,乙方即无权以任何方式使用或生产任何带有甲方标识的产品。

十、售后服务

10.1 乙方必须严格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规定的相关义务,对于因乙方质量问题所引起的退货、换货,乙方应予以全力解决,与此相关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产品因非正常使用而损坏所发生的相关费用由甲方负责;

10.2 乙方对所贴牌生产的产品按国家规定的有关工业产品售后服务法规进行售后服务保证,免费保修十四个月(日期以乙方销售出库日开始计算),终身成本维修;

甲方对乙方所贴牌生产的产品进行售后服务,甲方无法维修时,乙方应协助甲方将产品维修好;

10.3 乙方应供给甲方足够的零配件以保证甲方进行售后服务工作,具体办法如下:

10.3.1 原则上,配件发放按以旧换新来操作;

10.3.2 在保修期内,乙方按货款2%的比率免费提供易损件供甲方维修使用(或经乙方同意由甲方直接扣除货款的2%作为替代);

如甲方所需的易损件超出乙方的配备数,则甲方所需配件应以旧换新,否则,乙方有权收取超出部分的成本费;

10.3.3 超出保修期所用维修物料,甲方需按材料成本价向乙方购买;

10.3.4 甲方下达派件发放通知单后,乙方应保证在五个工作日内将配件准备完成,并按甲方退回的旧配件数量及时发出,运费由乙方支付;

10.3.5 乙方有义务在双方协定的地点为甲方人员与甲方客户的售后人员免费提供售后培训。

10.4 贴牌产品本身出现重大质量事故的,由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责任和费用,如:、、责任赔付费及其他法律责任等。

一、产品认证、检验报告与

11.1 甲方委托乙方贴牌生产的产品,乙方已有产品认证证书与第三方检测报告应免费提供给甲方;

11.2 甲方所需而乙方所没有的产品认证证书与相关第三方检测报告,乙方应全力予以支持与协助,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11.3 甲方要求办理的专利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应全力协助甲方办理或通过。

十二、合同的终止与解除

12.1 若乙方未能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任何条款,并无合理解释,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未结算的货款甲方推迟为三个月后给付;

12.2 乙方若提前解除合同,应在甲方未找到替代供应商前继续供货,保持甲方的经营销售正常运行,原则上不超过三个月;

12.3 甲方若提前解除合同,应保证消耗完乙方根据甲方订单生产的产品,并按合同规定的方式结清余款;

12.4 无论或解除,乙方仍有义务按成本价向甲方提供足够的零配件以供甲方进行售后服务。

十三、解决的方式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时发生的一切争议均应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规定,通过___________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四、其他约定

14.1 未经甲方书面允许,乙方不得将甲方的图纸、资料、检验标准及合同内容、价格等商业机密以任何形式出示或借用、转让、泄露给任何第三方;

14.2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甲方已经与乙方订立采购产品合同或服务这一情况进行广告宣传或公之于众,也不能在广告中使用甲方或甲方任何客户的名称;

14.3 甲方确保“__________”贴牌商标的独占性与无争议性,如贴牌商标产生争议的,该争议引起的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

14.4 本合同为总合同,每批订单执行以双方确定的《订购计划单》为准,《订购计划单》与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14.5 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五、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合同有效期为一年(以合同签订日起计算);

后,双方均无意见则自动续约一年。

(此页为签署页无正文)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或授权签约人):

__________ (或授权签约人):

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账号: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账号: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贴牌加工合同协议经典15

定作方:_______________(简称甲方)

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揽方:_______________(简称乙方)

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加工承揽合同条例》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下列条款,共同信守:

品名或项目_____________________

规格、型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

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价_____________________

价款或酬金_____________________

金额: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产品的质量、包装、加工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原材料的提供以及规格、数量、质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验收标准和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结算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违约责任:除不可抗力的原因外,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都要承担违约责任。

1.承揽方的违约责任:不能交付定作物或完不成工作,偿付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部分价款总值___%或酬金总额____ %的违约金。

其余违约行为按《加工承揽合同条例》第二十一条的有关规定执行。

2.定作方的违约责任:中途变更定作物的数量、规格、质量和设计等,赔偿承揽方因此造成的损失,中途废止合同,属承揽方提供原材料的,偿付未履行部份价款总值_____%的违约金;不属承揽方提供原材料的,偿付承揽方以未履行部分酬金_____%的违约金。

其余违约行为按《加工承揽合同条例》第二十二条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双方约定的其它条款:________________

八、以上条款如有未尽事宜,应以书面协议,作为附属文件。

九、本合同执行中发生纠纷,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都可以向合同管理机关申请调解、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正本双方各执___________份,副本送工商行政管理局所存查。

十一、本合同有效期限:从双方签章之日起到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十二、本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定作方: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

承揽方: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贴牌加工合同协议经典16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 _________   

甲方承揽的服装定做合同,现委托乙方进行加工,双方就有关权利义务规定如下,并予以恪守。

一、加工服装款式号或品名:______。

二、 加工件数:_,交货日期:_____ 。

三、 加工费单价(含税):元/件,合计金额 元。

四、 加工标准及质量

1、 根据委托方或甲方提供的样衣、技术要求进行加工制作。

2、 乙方加工过程中,甲方或委托方有权对加工质量进行监督,对甲方或委托方派出跟单员提出的质量要求必须服从,并按跟单员的技术要求进行更改或返修。

3、 经过甲方或委托方验收后交付,但最终的质量应符合甲方或委托方的质量标准。

五、 付款方式

1、 按交期经甲方或委托方全部检验合格后第20天经行结算。

2、 如有特殊原因须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五、 合同终止及变更

1、 乙方加工过程中质量经整改仍不符合要求,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2、 甲方可以根据乙方加工生产进度速度结合订单要求,可以对乙方委托加工合同进行变更。

六、 违约责任与赔偿

1、 违反第五款第1条之规定,乙方在得到甲方的合同终止通知后,应及时将已加工的服装和半成品、原料、辅料及其他材料等退回甲方。并赔偿甲方带来的损失费用(包括返工修理和运费)。

2、 乙方延期交付影响甲方订单合同正常履行,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 甲方的违约损失、航空运输费用、诉讼费用、律师费用等)。

3、 乙方故意延期或变更结算条件擅自提出贷款提货、提价提货,甲方为完成订单合同正常履行作出的任何行为都不表示甲方变更本合同的内容。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违反合同的行为提供赔偿请求。

4、 乙方同意以下赔偿标准:因乙方延期交付,造成甲方订单合同不能正常履行而产生的损失,以甲方与外方或定作方协议约定价格确定,违约损失依甲方与外方或定作方协议中的约定确定,其它赔偿以外方或定作方的索赔函中的数额确定,诉讼费、律师费依票据确定。

七、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产生争议由甲方所在地法院解决。

八、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立即生效。

甲方:________乙方:________ 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贴牌加工合同协议经典17

甲方 :__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___(以下简称乙方)___

甲乙双方根据 及有关规定,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甲方委托乙方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制作.

二、名称:.

三、规格为:.

四、制作要求:.

五、安装地点:

六、完工日期:.

七、广告采用甲方提供样稿,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改动广告样稿。

甲方在样稿签字后乙方开始制作。

甲方提供的图文图像资料,如涉及使用权、肖像权等问题,相关责任由甲方负责。

八、乙方有权审查广告内容和表现形式,对不符合法律、法规的广告内容和表现形式,乙方应要求甲方作出修改,甲方作出修改前,乙方有权拒绝制作。

九、广告样稿及所用材料表为合同,与本合同一并保存。

十、工程制作安装费用(制作、安装、运输、设计等)总计_____元(人民币大写)

十一、付款方式:甲方应在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将预付款(总造价的50%)付给乙方。工程竣工后将剩余50%制作费付给乙方。>>>更多户外专题

十二、违约责任:

(1)制作合同生效后,如因委托方原因而终止合同,所支付的预付款不预退还并赔偿乙方因甲方违约行为所造成的实际损失。

(2)如果因乙方制作效果与样稿有误,乙方负责重新制作,剩余50%的工程款甲方将不予支付。

十三、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1)甲方有权对乙方施工过程中的质量、进度及所用材料进行监督。

(2)竣工以甲方验收合格为准。

十四、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1)施工过程中发生的水电均由乙方自行解决。

(2)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

(3)乙方需在双方约定的工期内完工。

十五、工程完成后,甲方及时验收,方可使用。如甲方在完工后三十日不予验收,也不承办接洽,承办方有权自行处理并要求甲方付清制作费。

十六、工程保修:工程保修期为壹年。工程款全部结清后,甲乙双方的保修约定即能生效,乙方为整个工程质量保修,在保修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由乙方无偿维修。

十七、合同纠纷解决方式,沧州仲裁委员会或法院起诉。

十八、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效力。

十九、本合同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

签约 日期:_______

签约 地点:______

贴牌加工合同协议经典18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被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加工__ __ 产品,为维护甲乙双方的利益,经双方协商,就有关代加工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代加工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为其加工系列产品,加工数量、款式(或开发信息)、标准、质量要求由甲方提供,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另在订单上详述。

第二条 甲方责任:

1、 按计划分季度委托乙方为其加工甲方__ __ 产品。

2、 向乙方提供甲方生产授权委托手续、商标注册证、授权书以及对商业秘密的专有合法证明等相关法律文件。

3、 向乙方提供加工品款式(或开发信息)、数量、技术要求、交货时间等。

4、 负责向乙方提供甲方商标各种组合、内外包装及其它标有商标的包装及印刷品等与乙方加工品有关的内容。

5、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生产标准、产品质量进行检查监督,并提出意见和建议,确认的样品验收货品。

6、 甲方按照甲乙双方确定的样板和标准进行验收货品。

7、 甲乙双方严守商业秘密。

8、 本合同所签订的上述加工品的商标及图案文字为甲方所有,乙方不得为他人生产或提供。

9、 甲方不得交乙方设计生产的样版提供给其他生产商。

第三条 乙方责任

1、 严格按照甲方的委托内容及要求从事代加工活动。

2、 甲方确定的款式、数量、质量及生产期限等标准打版进行生产,生产标准符合QB1002-97质量要求,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超过订单数量和品种。

3、 负责原材料的采购、验收、供应,并按照甲方确定的原材料质量要求进行。

4、 严格管理甲方提供的商标、包装及印刷品,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甲方商标、饰品及包装等丢失,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5、 不得将甲方提供的款式用 其他商标生产。

6、 严守甲方的商业秘密。

7、 对生产的产品实行三包,三包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 付款方式及交货地点:  甲方确定委托加工款式、数量、标准后,与乙方签订委托加工通知单,并 签订之日起一星期内乙方支付总货款的30%,作为预付款,乙方提供的货品经甲方验收进仓后财务核实即付款,交货地点为甲方库房。

第五条 验收标准:  双方在下订单之前确定生产品种样品,甲、乙双方以此及在生产过程中,质量主管之监督要求(以书面内容要求为准)作为验收标准。

甲方在乙方送货到指定地点之日起3日内必须对产品进行验收。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 因乙方未按甲方要求的时间交货,乙方应每天承担此批货总价1%的违约金;如甲方没按合同要求提货,乙方有权扣除甲方订金。

2、 如乙方擅自生产或销售甲方产品及包装、印刷品等,一经查证,无论数量多少乙方应付甲方人民币50万元违约金,并追究乙方法律责任。

3、 凡违反本合同之其他各项条款的,责任方应承担此批货价值30%的违约金。

4、 甲、乙双方如有一方违约,除追究违约责任外,另一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因甲方提供的商标及授权手续不完备或虚假产生的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赔偿因此给乙方带来和经济损失。

第七条 合同有效期限  本委托加工合同期限为 个月,自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生产期限以甲方计划通知单确定为准。

第八条 合同如遇争议,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达不成协议的可向广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九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经双方当地人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条 其他未尽事宜另行订立。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

日期:________

日期:________   贴牌产品代加工

贴牌加工合同协议经典19

甲方(供应方):_____________

乙方(加工方):_____________

签定地点:_____________

现经双方友好协商,特制定以下协议:

一、签定时间:_____年__月__日交货地点:_____________

二、甲方以下达“生产加工制单”方式委托加工,明确委托加工服装的款式、数量、货期、及提供样板、工艺制作要求和质量标准,经双方认可,即为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与合同同等法律效力。

如在生产中途需要改板或在其它特别需求等,必须有书面通知。

三、乙方负责每款生产加工单的双程运输费用。

缝纫线由___方提供,其费用由___方承担。

线的供应商:______线价:_______________

四、乙方需对甲方提供的所有工艺技术资料、实样、唛架及样板等检验确认无错,方可投入生产。

若有问题,需及时通知甲方。

否则,造成质量的问题及经济损失,由加工方承担。

五、乙方需根据合同要求保质保量生产并如期交货。

由于乙方责任造成不能出货,则按此款数量的零售价赔偿,并承担延误客人合同期的违约金。

如超期一天按该货品总价的1%扣款,如超期两天按该货品总价的2%扣款,以此类推,如因甲方原因(物料不齐或其它)造成不能按期交货,双方另行定货期,并需签字生效。

六、乙方交货成品数量缺失,以每千件为单位,三件以下按货品的成本价的两倍予以赔偿。

三件以上按该货品的成本价加市场零售价的两倍予以赔偿(在加工费中扣除)。

七、大货送甲方做尾部工序的,发现成品油污、跳线、烂孔、抽纱、色差等情况,通知乙方来解决。

如乙方不及时来返执或货期紧迫,甲方尾部帮手配片、返执,甲方则扣除乙方返工工时,按每小时300元计算,在加工费中扣除。

八、甲方提供每款布料、物料,按制单裁数规定物料损耗计算,超出部分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甲方必须在一定时间内清点来料、核对一切来料并签收。

布料、物料如有质量问题不能生产,应及时交予甲方处理。

否则造成损失由乙方承担。

九、裁床开裁前负责对布料进行检查。

如发现布料有质量问题(含布料短码)及实际用量超过制单用量,应立即通知甲方商量解决办法,双方确定无异后,方可开裁。

十、甲方如代乙方做以下工序需计还成本:凤眼01元粒,钮门0025元粒,打枣0018元粒,剪线02元件。

十一、结算方式:按甲方实际出货数量结算,5‰可接受次品视情况而定(最多按单价半计),超次品按成本价扣回。

此月出的货待下月25号至30号结算,如有特殊情况会另行通知。

十二、甲乙双方应本着精诚合作的态度,如因合同或其它产生争议,协商不成,双方可通

过法律途径进行解决。

十三、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由双方代表签

字这日起生效。

甲方(供应方):_____________乙方(加工方):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__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贴牌加工合同协议经典20

贴牌生产协议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甲方:__________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能充分发挥双方企业资源优势,本着互利双赢、共同发展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就贴牌生产项目达成如下条款:

一、双方交换企业资信材料,且必须真实、有效,否则,由此带来的损失由违约方承担。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工业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3.食品卫生许可证复印件;

4.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5.企业法人年度检验情况复印件;

6.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7.商标受理书(注册证)复印件;

8.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证书复印件;

二、协议范围

1.甲方委托乙方贴牌生产系列产品,采用甲方的厂名、厂址、品牌标识;乙方应确保这些产品是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知识产权和合法权益的合格产品。

2.甲方利用自身的营销网络开发市场、销售贴牌产品;乙方利用其技术、设备、人力等资源生产制造符合甲方要求并经甲方认可的贴牌产品。

3.贴牌产品完全由甲方销售,乙方不负责销售,乙方不得将甲方委托生产的贴牌产品转卖给任何第三方。

4.双方合作期满后或终止合作后,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再生产或销售有甲方

品牌标识的产品,乙方若违反规定,甲方有权乙方按销售所得的倍进行赔偿。

5.甲方有权派员监督、见车贴牌产品的原料、配件、生产整个过程、产品质量等,乙方应予以全力配合与协助。

三、产品名称、型号、价格(RMB)

(不含增值税5@p),具体承担情况见产品价格表。

四、交(提)货地点、时间及费用

1.乙方直接送货到甲方指定仓库或双方协定的交货点,单价含运费;

2.乙方严格按订购计划单中规定的数量和日期准时交货;乙方在装车或交付托运后须在2小时内以电话或传真的形式通知甲方发货情况及预计到货时间、地点,以便甲方及时提货。

五、产品包装与防护要求

1.外箱包装、彩盒、说明书、标贴、铭牌、合格证、保修卡等相关包材由甲方提供设计稿,乙方负责采购,彩盒生产所需的菲林费用由乙方承担,样品由甲方确认封样;(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2.产品的包装所需要的制版费由乙方负责支付;

3.乙方提供的产品包装应达到甲方认可的包装要求,有足够的强度,以便适应运输及气候变化的要求,达到防潮、防震、防跌等作用;

4.乙方应保证不出现说明书、标贴、合格证、保修卡等产品资料错放、漏放、多放的情况。

六、提出交货、质量异常及期限

交货数量和时间以订购计划单为准;乙方接到订购计划单后若有异议,应在接到订购计划单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否则视为乙方接受甲方订单;对 不能及时供货,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七、价格与结算方式(根据实际情况考虑)

1.产品价格按甲乙双方确认的价格为准,若价格有变动须经双协商同意,并确定新的价格及执行日期,乙方应不断提升产品质量并通过提高加工效率等来降低产品成本和价格;

2.双方确定货款结算方式为:月结30天,例: 年3月1日至 年3月31日的货款,甲方在次月月底前结清。

八、质量要求

1.乙方应保证其所提供的产品各项指标符合国家标准并应适时满足国家标准的有关要求;

2.乙方应保证其所提供的产品各项指标符合甲方的《产品规格书》与《检验规范》及其他相关要求,同时应达到双方所签的《质量保证协议》的要求;

3.乙方应保证其所提供的产品符合相关环保要求;

4.有必要时,经双方确认,可采取封样的方式来确定上述条款未能确定的产品要求。

九、品牌管理

1.甲方提供的商标(包括包装设计、图形、汉字、英文及其组合等)所有权归甲方所有,乙方只能在甲方授权许可的范围内使用,不得私自转让或扩大其使用范围;

2.双方合作期满后,乙方即无权以任何方式使用任何带有甲方标识的产品。一旦发现,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十、售后服务(根据实际情况选择)

1.乙方必须严格履行《产品质量法》规定的相关义务,对 因乙方质量问题所引起的退货、换货,乙方应予以全力支持,与此相关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产品因非正常使用而损坏所发生的相关费用由甲方负责;

2.贴牌产品本身出现重大质量事故的,由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责任和费用,如:诉讼费、律师费、责任赔付费及法律责任等。

十二、合同的终止与解除

1.若乙方未能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任何条款,并无合理解释,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未结算的货款甲方推迟为三个月后给付;

2.乙方若提前解除合同,应在甲方未找到替代供应商前继续供货,保持甲方

的经营销售正常运行,原则上不超过3个月;

3.甲方若提前解除合同,应保证消耗完乙方根据甲方订单生产的产品,并按合同规定的借款方式结清余款;

4.无论合同终止或解除,乙方仍有义务按成本价向甲方提供足够的零配件以供甲方进行售后服务。

十三、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时发生的一切争议均应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由合同签约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十四、其他约定

1.未经己方书面允许,乙方不得将甲方的图纸、资料、检验标准及合同内容、价格等商业机密任何形式出示或借用、转让、泄漏给任何第三方;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甲方已经与乙方订立采购产品合同或服务这一情况进行广告宣传或公之 众,也不多在广告中使用甲方或甲方任何客户的名称。

3.甲方确保“争议的,该争议引起的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

4.本合同为总合同,每批订单执行以双方确定的《采购计划单》为准,《采购计划单》与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5.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五、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有效期 (以合同签订日起计算)。

甲方:______________乙 方:_______

单位名称(章):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名称(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委托代表人:_________ 委托代表人:_________

日期:_______ 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日期:_______ 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贴牌加工合同协议经典(样本21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