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合同范本 > 其它类合同 > 其它合同 > “五星店”与“五星级店”一字之差引纠纷

“五星店”与“五星级店”一字之差引纠纷

樵先生通过某网站搜索到“某旅游区六大五星豪华酒店任选2-4晚”这一度假产品。该产品包括的六家酒店均宣称为五星级酒店,樵先生便通过该网站先后购买了共6份产品。此后樵先生按照产品要求前往入住了其中两个酒店,发现两酒店的硬件设施和服务水平均达不到五星级酒店的标准,两酒店不是“五星级酒店”。樵先生认为网站的行为构成欺诈,向法院起诉了该网站和旅游公司。近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审结了此案。一审判决旅游公司退还樵先生5592元,赔偿16776元。 

“五星店”与“五星级店”一字之差引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