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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朋友在交往期间的转账,红包,分手后需不

177****5865 甘肃-兰州 人身侵权咨询 2020.02.19 02:56:42 403人阅读

男朋友在交往期间的转账,红包,分手后需不需要还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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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成都

恋爱期间赠与的小额财物,属于礼尚往来,一般按赠与处理,不予支持返还。恋爱期间双方共同消费的支出,例如购买衣物、食品等日常生活必需品、共同旅行开支等,虽为一方支付,但因该钱款支出已消费完成,一般不再返还。恋爱期间赠与贵重财物,酌情支持返还,如房产、汽车、贵重首饰、较大金额现金等,虽然是自愿给的,但因为是为了达到结婚目的,这种赠与实质上是附加了结婚的暗含条件。如果双方婚前分手,一方要求对方返还,法院会酌情支持返还请求。

2020-02-19 03:13:4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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