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意见】
户口被注销恢复中,需要多长时间,区别对待。以江西省为例。
《江西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
第九章 办理程序及时限
第一百二十四条 公安机关对公民或者单位申报的户口登记事项,应当按照以下情形办理:
(一)对符合条件、证明材料齐全,且按规定可以当场办理的,应当当场予以办理
(二)对符合条件、证明材料齐全,但按规定需调查核实、上报审批(审核)的,应当按规定进行调查核实、上报审批(审核)
(三)对不符合条件或者证明材料不全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处理意见或者应当补充的证明材料。
第一百二十五条 公安派出所对以下情形只要符合规定、手续齐全的,应当当场办理:
(一)出生登记(无《出生医学证明》及在国(境)外出生的除外)申报
恢复执行申请书申请执路人:姓名,性别,民族,出世年月,住所地,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被申请执路人:姓名,性别,民族,出世年月,住所地,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申请事项:请求恢复执行贵院()号民事裁判书。申请借口:申请执路人与被申请执路人民间借贷纷争一案,经长沙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理终结,并下达了()号民事裁判书,判令被申请执路人偿付申请执路人借债现值元及其人民银行同期息金(自年月日开始计量至全部借债本息还完之日止),案件受理费元由被申请执路人负担。将裁判内容写清楚即可裁判奏效后,被申请执路人未履行裁判义务,申请执路人依法向贵院申请执行。执行元案款后,贵院以被申请执路人暂无财产可供执做法因,中止了本案的执行。现经申请执路人调查发现,被申请执路人尚有财产可供继续执行,故申请执路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32条,特向贵院申请恢复执行。此致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民诉法》第二百五十六条第二款明确规定“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恢复执行有两种方式,一种是人民依职权恢复执行,另一种是申请执行人申请恢复执行。恢复执行无需做恢复执行的裁定书。
【相关知识】
第二百五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
(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
(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五)人民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
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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