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咨询 > 江西法律咨询 > 南昌法律咨询 > 南昌行政赔偿法律咨询 > 市场监管部门实行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是什么意思?

市场监管部门实行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是什么意思?

136****9964 江西-南昌 行政赔偿咨询 2020.01.27 18:55:10 9584人阅读

市场监管部门实行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是什么意思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其他人都在看:
南昌律师 行政类律师 南昌行政类律师 更多律师>

刑事诉讼强制措施对监视居住是如何规定的
(一)、指定监视居住的条件
(二)、监视居住期间起居、作息问题
(三)、监视居住期间,律师会见时办案人员在场问题
(四)、取保候审期间离开其所居住的市县时的批准问题
(五)、由监视居住变更其他强制措施的情况和程序
(六)、由监视居住变更为取保候审措施的条件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一十条规定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质量监督部门履行各自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例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对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活动(包括进入市场流通的食用农产品),质量监督部门依法对食品相关产品实施监督管理,总而言之在监管部门对生产经营者遵守本法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时,可以采取以下五项监督检查措施:
(一)进入生产经营场所实施现场检查;
(二)对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进行抽样检验;
(三)查阅、复制有关合同、票据、账簿以及其他有关资料;
(四)查封、扣押有证据证明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者有证据证明存在安全隐患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五)查封违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场所。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
(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
(五)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
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
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
适用条件
根据新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监视居住,是指人民检察院为了保证侦查、起诉工作的顺利进行,责令犯罪嫌疑人不得离开指定区域,并对其活动进行监视的一种强制措施。具体可以对以下情形的犯罪嫌疑人采取监视居住的强制措施。
依新刑事诉讼法第72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于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
(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
(五)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
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
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
是否采取监视居住的强制措施由公安机关、法院或检察院决定。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
11126人阅读

治安管理对于社会稳定非常重要,那么治安管理中的治安管理处罚都有哪些呢,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包括哪些呢,治安管理处罚赌博标准是什么,治安管理处罚措施是什么,以及治安管理处罚的范畴是什么呢?

行政处罚法全文
55077人阅读

行政机关对公民作出行政处罚的时候,往往依照的法律就是行政处罚法,那么大家知道行政处罚法全文内容有哪些吗?律图小编为大家带来了行政处罚法全文的知识,给大家做一个参考。

优质咨询 热门知识 热门专题 热点推荐
律师认证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找到更真实、更可靠的律师!

点击查看
律师诊断

免费享受最专业的问题诊断分析方案!

免费体验
  • 用户 ****评价孟凡永律师:

    谢谢孟律师解答,感谢

    综合评分:5 江苏-徐州
  • 用户 ****评价徐正杨律师:

    专业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 用户 ****评价王兆阳律师:

    真实可靠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行政类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