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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地的范围多少算林地,谢谢?

ask****164 广东-阳江 其他咨询 2020.01.13 08:21:06 331人阅读

请问一下林地的范围多少算林地,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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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土地补偿费;
2、安置补助费;
3、林木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上述三项都是直接补贴给该林地所有权人或者使用权人。此外,征收部门还应缴纳森林植被恢复费,专门用来恢复因征地而减少的林地植被面积。此项费用要交给当地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而各项费用的标准也是不一而同。法律依据:《森林法》18条中有明确的规定:第十八条,进行勘查、开采矿藏和各项建设工程,应当不占或者少占林地;必须占用或者征用林地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依照有关土地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并由用地单位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缴纳森林植被恢复费。森林植被恢复费专款专用,由林业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规定统一安排植树造林,恢复森林植被,植树造林面积不得少于因占用、征用林地而减少的森林植被面积。上级林业主管部门应当定期督促、检查下级林业主管部门组织植树造林、恢复森林植被的情况。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森林植被恢复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审计机关应当加强对森林植被恢复费使用情况的监督。但是由于各地的政策有所不一样,所以林地征用补偿标准不同地方有不同的标准,具体标准请咨询当地林业部门或国土资源部门。

2020-01-13 08:44:06 回复

糖尿病不是职业病范围,所以不算工伤。如果要认定为工伤,首先需要医院证明你患上糖尿病是职业病才行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由受到意外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意外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由受到伤害或者发生意外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路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职责的交通意外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意外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限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要看具体的岗位性质和职能要求。
企业对部分岗位有着明确的位置要求,比如巡线员,就要求在规定工作时间内按既定路线行动。
另外像很多公务车辆、警用车辆,也都安装了卫星定位器。警车安装卫星定位器设备,是要求警员必须保持巡逻状态,不得停滞怠工也不得偏离巡逻区域,这时卫星定位器的作用自然不是违法的。
是否合法,主要看是否被滥用,比如员工休息时间、下班时间是否也要佩戴设备。
原则上,到达下班时间后,员工应有权自行关闭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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