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黑龙江法律咨询 > 哈尔滨法律咨询 > 哈尔滨行政诉讼法律咨询 >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的第二项第六项第十一项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的第二项第六项第十一项

ask****095 黑龙江-哈尔滨 行政诉讼咨询 2019.12.20 18:20:07 400人阅读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的第二项第六项第十一项二百零四二百零六都是什么意思

其他人都在看:
哈尔滨律师 行政类律师 哈尔滨行政类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地区:四川-成都

第二百条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
(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裁判、裁定的;
(二)原裁判、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短缺证据证明的;
(三)原裁判、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虚构的;
(四)原裁判、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
(五)对审理案件需要的主要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由不能自行搜罗,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搜罗,人民法院未调查搜罗的;
(六)原裁判、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七)审判组织的组成决裂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无回避的;
(八)无诉讼做法本领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或者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
(九)违背法律限定,掠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  
(十)未经传票传唤,缺席裁判的;  (十一)原裁判、裁定漏掉或者超出诉讼请求的;  (十二)据以作出原裁判、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换的;  (十三)审判人员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做法的。

2019-12-20 18:34:07 回复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行政类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