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法院传票后的步骤:
1、当法院给你送达传票的时候,如果没有特殊原因,最好要签收,因为不管你是否签收传票,之后的诉讼程序依然会照常进行,你没有签收传票的话,之后的诉讼对你不利,一句话,积极应诉,避免消极殆战。
2、签收传票之后,一定要第一时间亲自到发出传票的法院去了解案情,因为你是当事人,有权查看对方当事人针对你的起诉状以及提交的相关证据材料,这个很重要,因为你要应诉甚至反诉一定要针对对方的证据来反驳。
3、从法院处获得你参与诉讼的相关材料:权利义务告知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等等。
4、了解了基本情况之后,最好咨询一下律师,请律师分析一下对方的证据是否能够证明他的主张,或者说对方胜诉的可能性大不大。
5、综合据律师的分析和案子的具体情况,考虑是否要反诉,是否要申请法院调查取证。
6、在举证期限内,搜集并提交对自己有利的证据材料,申请传召证人等。如果是要将反诉状以及材料寄送到法院的,建议一定要使用最安全的快递,而且一定要留下该快递的寄送凭证,用以日后诉讼之时作为辅助证据。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的传票,以直接送达为原则,以邮寄送达为补充,特殊情况下,公告送达。邮寄送达,一般是直接按照当事人提供的地址邮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七章,《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章,都规定了严格的送达程序。比如,民诉法规定,送达诉讼文书必须有送达回证,由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收到日期,签名或者盖章。送达诉讼文书,应当直接送交受送达人。直接送达诉讼文书有困难的,可以委托其他人民代为送达,或者邮寄送达。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刑诉法的规定比民诉法则更强调传票、通知书直接送达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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