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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法律条款规定吗例如江苏高温费200有具

135****4565 江苏-无锡 其他咨询 2019.12.06 14:33:40 436人阅读

有法律条款规定吗例如江苏高温费200有具体的条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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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您提供江苏高温补贴法律规定如下每年的高温补贴是由市总工会以发文的形式下发各单位工会,一般是在日最高温达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企业向劳动者支付每天不低于10元的高温季节津贴(每天10元是09年的标准)。由于高温季节津贴并不是强制执行的要求,因此,不少企业在真正执行的时候,可能会打折扣。如果以公司没有发放高温补贴提起讼诉的,有一定难度。

2019-12-06 14:50:40 回复

江苏高温费标准是每月300元,发放时间是6月到9月。
【法律依据】
《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第十七条规定,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的,依法享受岗位津贴。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
高温津贴标准由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状况适时调整。

江苏产假规定128天是不包含法定节假日的。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二十七条
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在享受国家规定婚假的基础上,延长婚假十天。 自2016年1月1日起,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的基础上,延长产假三十天,男方享受护理假十五天。 前两款规定的假期视为出勤,在规定假期内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国家法定休假日不计入前两款规定的假期。 用人单位根据具体情况,可以给予其他优惠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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