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上将要和公司签订第三次合同,请问是不是就是终身合同了。公司有权利不去和员工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合同吗。劳动法这一块有变更吗?
您好,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连续签订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以后,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与其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是这不是终身合同,如果劳动者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等,用人单位还是有权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供参考。如需后续法律帮助,可以通过平台提供的联系方式联系我
2019-12-06 13:42:37 回复
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绪: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
第三十九条和
第四十条
第一项、
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如果您属于这其中一条就可以视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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