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爸爸腰伤复发,请问陈旧病复发可以认定成工伤吗?

董** 云南-大理 工伤纠纷咨询 2019.11.27 17:49:29 317人阅读

我爸爸以前在做搬运工时经常用腰,所以得了腰间盘突出,治好以后就辞职了,现在做保安好几年了,但是今年腰伤又发了 ,请问陈旧病复发可以认定成工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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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伤复发需要住院治疗的,先到治疗工伤的协议医疗机构,由医生填写工伤职工住院申报表,到医院医保办签字盖章后,到社保局工伤科审批,符合规定标准的治疗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停止工作治疗期间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支付。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八条 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工伤待遇。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关于实施lt;工伤保险条例gt;若干问题的意见》
劳社部函〔2004〕256号
七、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工伤职工旧伤复发,是否需要治疗应由治疗工伤职工的协议医疗机构提出意见,有争议的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

2019-11-27 17:54:2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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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在工作或视同工作过程中因操作不当或其它原因造成了对人身的侵害,为了鉴定该侵害的主体而对过程进行的定性的行为。根据我国的相关规定,一般由劳动行政部门来确认。
虽然《工伤保险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并未明确规定突发疾病的范围,但是,笔者认为,《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所指的突发疾病应包括各类疾病,既包括发病前劳动者本人不知自己患有的疾病,发病前未进行过任何针对疾病的治疗,疾病意外地突然发生的情形;也包括劳动者患有先天性疾病、间歇性疾病、慢性疾病或职工本人已知晓的疾病,甚至包括已进行相关疾病治疗,后疾病突然发作的情形。
再者,仔细分析《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三种不能认定为工伤的排除性规定情形,不能认定或视同工伤之原因均是由于受害人自身存在明显主观过错而导致伤亡的,如故意犯罪、醉酒等,显然,劳动者旧病复发并不属于其自身过错,也因此不能排除在工伤认定之列。

2019-11-27 17:51:2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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