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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了解关于诈骗或婚姻诈骗的认定方式,我认

ask****378 广东-深圳 个人债务咨询 2019.11.20 23:41:11 357人阅读

想了解关于诈骗或婚姻诈骗的认定方式,我认识一个女的,从今年三月份开始以结婚为幌子骗取我的信任,期间各种索要钱财转账,支付购物等,花费超过20W,现在突然被拉黑失连,我有她的身份证复印件,有银行转账,等各种转账消费证据记录,这样能构成诈骗罪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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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江西-南昌 咨询解答:1590条

如果确实如此,可能构成诈骗,现在公安也在专门处理类似这种“骗局”。但因为其它原因,如果你所在地的公安部门没有立案或者及时立案,你可以考虑先行起诉把钱先追回来。

2019-11-21 09:59:3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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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188649947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广东-深圳 咨询解答:12962条

您好,对方现在在哪里呢?户籍是在哪里呢?

2019-11-21 11:02:46 回复
地区:广东-深圳 咨询解答:41891条

您好,可以选择去报警。具体情况来电联系我详谈,咨询免费,我会逐步为您解答,尽可能维护您的合法权具体益。

2019-11-21 10:32:50 回复
地区:广东-深圳 咨询解答:21712条

可以主张要求返还

2019-11-21 09:56:57 回复
地区:广东-深圳 咨询解答:5009条

可以尝试向派出所报警处理,但派出所一般是要求你方前往法院诉讼处理。

2019-11-21 11:58:18 回复
地区:广东-深圳 咨询解答:1850条

这个属于民事纠纷问题,可以通过法律把钱要回来

2019-11-21 09:47:44 回复
地区:广东-深圳 咨询解答:35563条

可以起诉

2019-11-21 09:28:51 回复
查看其他2位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1年4月8日起施行)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和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与“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r《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法律术语中没有,只有《婚姻诈骗罪》 1、重婚的; 2、有禁止结婚而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3、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4、未到法定婚龄的。这是明确规定婚姻无效的几种情形。欺诈婚姻不属于婚姻无效的几种情形。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夫妻或近亲属间的故意伤害犯罪,被刑事追究的也不乏其例,只是在处理上考虑双方的特殊关系,与在社会上作案予以区别对待。婚姻关系并非是免责条件,如果因为有婚姻关系,就把诈骗犯罪的主体要求为非婚姻关系的双方主体,显然违背了刑法关于诈骗罪为一般主体的规定。 准确把握处理以婚姻骗财的案件,区别不道德婚姻和婚姻诈骗犯罪,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认识和判断: 第一,从犯罪故意产生的时间上看,以婚骗财的诈骗犯罪的犯罪故意往往产生在婚姻关系成立之前,具有非法占有他人钱财的犯罪故意是认定婚姻诈骗犯罪的重要构成要件。 第二,在客观行为上,采取了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了被害人的信任。通过欺骗手段获取财物之后,行为人将财物用于个人挥霍。为了掩盖诈骗事实,更加取得被害人的信任,行为人有时也会将骗取的钱财少量花在被害人身上,但钱财在实质上仍被行为人个人控制和支配。 第三,从骗取的财产的所有权上看,所骗取的财产是一方婚前财产或是与被害人有关系的其他人的财产,并非属于婚姻关系成立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 第四,案发后,参考被害人的态度,司法机关可以考虑是否有追诉犯罪的必要,以达到法制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婚姻诈骗罪的认定是以借婚姻索取财物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并构成犯罪的行为。诈骗犯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构成本罪的犯罪主体。
《婚姻法》第十二条,婚姻的无效,
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有关父母子女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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