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同学在工地干活的时候不小心胳膊受了伤,不得不辞职了。期间也进行了工伤认定。今天我同学觉得有点不舒服又去医院检查,发现自己胳膊的伤势又复发了。请问工伤辞职后旧伤复发怎么办
工伤事故处理得按以下先后程序进行:
1、先通过劳动争议仲裁认定存在事实劳动关系(有劳动合同时不需此程序);
2、认定了劳动关系后再申请认定为工伤,包括认定后可能发生的诉讼;
3、做劳动技能鉴定评定伤残等级(特别注明不是司法鉴定);
4、根据鉴定结果进行劳动争议仲裁,主张工伤赔偿,用人单位除了应支付治疗费护理费伙食费和治疗与休养期间工伤津贴外,还应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终止用工人得支付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和医疗补助金。
工伤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没有参保的由所在单位支付)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是旧伤复发的补偿。离职后旧伤复发费用原则上自理。《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第三十七条工伤职工领取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后,不再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五级至十级工伤职工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期间多次发生工伤,按照其在同一用人单位发生工伤的最高伤残级别计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并分别计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第三十五条工伤职工领取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后,不再享受其他工伤保险待遇。再次发生工伤的,应当按《条例》和本办法规定的程序重新履行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手续,并按新的认定和鉴定结论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2020-09-30 18:01:35 回复专业解答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规定的工伤待遇。《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工伤待遇。
专业解答职工工伤康复期间,企业劝退可提出赔偿要求。因工伤自主离职,企业无需补偿;非工伤原因解雇,属非法解雇,应支付双倍经济补偿费。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月工资指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
专业解答工伤职工旧伤复发治疗期间离世,处理流程如下:家属需向当地社保部门提出工亡认定申请,经确认后将获得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及一次性工亡补助金。若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家属可依法要求单位承担全部工亡赔偿。
专业解答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工伤职工旧病复发是不是还能享受工伤待遇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专业解答我国法律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有很多相关规定的,我们可以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您生活中遇到了法律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来了解一些和工伤职工旧病复发,还能享受工伤待遇吗相关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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