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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朋友放弃继承权了,继承人明确放弃继承债权人如何主张啊?

任** 安徽-亳州 债务追讨咨询 2019.11.11 15:28:06 404人阅读

我朋友是它家里的唯一继承人,但是现在由于他自己发现自己的父亲欠下了太多的债务,就给不想要继承了,他就明确表示放弃了,对于继承人明确放弃继承债权人如何主张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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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主体。其主体是因债务人积极处分财产的行为而应受其害的债权人。其主体资格基于下述性质的债权产生:应是以财产给付为目的的债权;应是以作为一般担保的财产的减少而受损害的债权;应是债务人积极处分财产前发生的债权。
2. 客体。其客体是债务人或其代理人的有害于债权的积极的财产处分行为。当债务人实施的这种行为是与他人的共有之物时,撤销权的客体只能是处分共有财产中债务人应有的部分。2
3. 客观要件。包括:
(1)债务人应实施了减少其现有财产的积极行为;
(2)债务人的行为发生在债权成立之后,且继续存在,尚未失去效力的期间;
(3)“债务人的行为应有害于债权,其特点是债务人一般财产的减少,以至不能满足债权的要求,其标准是债务支付不能”。

2019-11-11 15:32:0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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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的保全,是法律为防止债务人财产的不当减少给债权人权利带来损害而设置的一般担保制度,包括债权人代位权和债权人撤销权。
债权人的撤销权,又称废罢诉权,源于罗马法的保罗诉权。后世各国法对罗马法上的撤销权制度的继受一般是两方面的:一方面是破产法上的撤销权制度;另一方面是破产法以外的债权人撤销权制度。

2019-11-11 15:29:0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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