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伯父做假账逃税被抓了,想知道逃税罪和走私罪的可以竞合吗

李** 四川-成都 咨询 2019.11.05 12:14:10 367人阅读

四年前我伯父开了一家公司,但是他为了能够多赚钱,所以他不断的非法做假账,虽然他因此赚到了很多的钱,但是他也因此被别人给举报了,如今他被警察给带走了,所以想知道逃税罪走私罪的可以竞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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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罪
定义:纳税人、扣缴义务人采取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在帐簿上多列指支出、少列收入,拒不向税务机关申报等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应缴税款或已扣税款,情节严重的行为。
1) 客体:税收征管制度。
2)客观方面:
(一)偷税的行为手段具体表现为行为种(1)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和记帐凭证,使纳税的真实和直接的依据丧失。
(2)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使应纳税款变少。
(3)拒不按税务机关的通知进行纳税申报,以及逃避税款的行为。
(4)向税务机关进行虚假纳税申报。
(5)扣缴义务人采取上述行为手段,不缴或少缴已扣、已收税款的行为。
(二)情节严重是必要条件,包括(1)纳税人偷税数额占应缴税额的10%以上不满30%,且偷税数额在1万元到10万元之间。
(2)数额不足上述要求,但因偷税漏税被行政处罚(非刑事处罚)两次后又偷税的。
(3)扣缴义务人偷税数额占应缴税额的30%以上且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连续犯要从重或加重处罚。
3) 主体:特殊主体,即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包括个人和单位。
4) 主观方面:故意,且具有逃避税务义务,谋取非法利益的目的。
5)认定:(1)符合税收征管法律、法规的避税行为,既不违法,也不犯罪。
(2)无意识漏税或过失漏税,缺乏主客观要件,不构成犯罪,应及时补税并给予必要的行政处罚。
(3)故意偷税,但情节不严重,不构成犯罪。但违反税法,给予行政处罚。

2019-11-05 12:15:1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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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偷税罪,是指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故意违反税收法规、采取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的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应缴纳税款,情节严重的行为。根据刑法修正案(七),本罪已被逃税罪取代。逃税罪和偷税罪的区别如下:《刑法修正案(七)》对偷税罪作了如下修改:
1、修改了该罪的罪状表述,将罪名由“偷税罪”改为“逃税罪”,不再使用“偷税”一词。
2、对逃税的手段不再列举,而采用概括性的表述。修正案把逃税行为主要概括为两类:
第一类是“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常见的如:设立虚假的账簿、记账凭证对账簿、记账凭证进行涂改等未经税务主管机关批准而擅自将正在使用中或尚未过期的账簿、记账凭证销毁处理等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
第二类行为是“不申报”,是指不向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的行为,主要表现为已经领取工商营业执照的法人实体不到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登记,或者已经办理纳税登记的法人实体有经营活动,却不向税务机关申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的行为等等。
3、对逃税罪的初犯规定了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内容。

2020-09-30 16:32:1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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