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嫂子在网上开了一家淘宝店,是卖衣服和一些鞋子什么的,但是她用了一个大品牌的商标做在衣服上面,有同行的人说要去告她,说是什么网络平台服务商商标侵权,是真的吗
这种情况,属于网络平台商标侵权,可能被处以罚款。《审查指南》第19条规定:“平台服务商通常情况下不具有事先审查网络交易信息或交易行为合法性的义务,但应根据其所属行业提供服务的性质、方式、内容以及通常应具备的信息管理能力和经营能力等,采取必要的、合理的、适当的措施防止侵害商标权行为的发生。”
2019-10-14 17:18:18 回复
你好,这种情况的确涉及到了商标侵权的问题,《审查指南》第26条规定,把平台服务商“明知”网络卖家利用其网络服务实施侵害商标权行为扩大到了“应知”网络卖家利用其网络服务实施侵害商标权行为,对保护权利人商标权利更加公平合理。该条第二款以列举的方式规定了认定平台服务商知道网络卖家利用网络服务侵害他人商标权,可以综合考虑以下因素:
(1)被控侵权交易信息位于网站首页、栏目首页或其他明显可见位置;
(2)平台服务商主动对被控侵权交易信息进行了编辑、选择、整理、排名、推荐或修改等;
(3)权利人的通知足以使平台服务商知道被控侵权交易信息或者交易行为通过其网络服务进行传播或者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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