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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财产,除了没有担保的财产外,破产企业的其他财产均属于破产财产,主要包括以下三方面:
1、企业在法院宣告其破产时所有的或者经营管理的一切财产或财产权利,包括动产、不动产、知识产权、股权等。
2、企业在破产宣告至破产程序终结前取得的财产或者财产权利,包括追讨回来的债权等。
3、依法应由破产企业行使的其他财产权利。如破产企业与他人共有的物权、债权、知识主权等财产,应当在破产清算中予以分割,分割后属于破产财产的份额列入破产财产;不能分割的,应就其应得部分作份出让。又如破产企业的投资开办人投入注册资金不足的,应当追缴该不足部分作为破产财产。再如,破产企业对外享有担保物权和其他权利,应当由清算组实现这些权利,将这些权利变现并纳入破产财产。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1、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考试吧伴你同行
2、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3、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2014-12-16 09:21:2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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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中制定破产财产按如下原则分配:
一、 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由清算组提出,经全体债权人会议讨论通过,报人民法院批准后,由清算组具体执行;
二、 破产财产分配的次数,原则上一次性分配结束,也可以采用多次分配的形式进行;
三、 破产分配方案的主要内容:
1、 可供用于破产分配的财产总类、总值,已经变现的财产和未变现的财产;
2、 债权清偿的顺序、各顺序的种类和数额,其中应包括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劳动保险费用和破产企业所欠税款的数额和计算的依据,纳入国家计划调整的企业破产,应当说明职工安置费的数额和计算依据;
3、 破产债权总额和清偿比例;
4、 破产分配的方式、时间;
5、 对将来能够追回的财产拟定进行追加分配的说明。
四、 破产财产分配的范围:指列入破产财产的债权。其债权分配以便于债权人实现债权为原则。
五、 其他:
1、 将人民法院已经确认的债权分配给债权人的,由清算组向债权人出具债权分配书,债权人可以凭债权分配书向债务人要求履行。债务人拒不履行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2、 债权人未在指定的期限内领取分配的财产的,对该财产可以进行提存或者变卖提存价款,并由清算组向债权人发出催领通知书。债权人在收到催领通知书一个月后或者在清算组发出催领通知书两个月后,债权人仍示领取的,清算组应当对该部分财产进行追加分配。
2014-12-16 09:21:2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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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如果出现资不抵债,进入破产清算,债权人和股东,公司的财产应该优先分配给谁?为什么? 根据《企业破产法》第37条第2款和《民事诉讼法》第204条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拨付破产费用后,按照下列顺序清偿: 第
一、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下列几种情况参照这一顺序清偿:
1、因企业破产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依法或者依据劳动合同对企业享有的补偿金请求权;
2、债务人所欠非正式职工(含短期劳动工)的劳动报酬;
3、债务人所欠企业职工集资款,但对违反法律规定的高额利息部分不予保护。 第
二、破产企业所欠税款。 第
三、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第
四、优先股股东 第
五、普通股股东
2014-12-16 09:21:27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