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1、关于强迫交易罪,刑法第226条规定:“以暴力、威胁手段,实施下列行为之
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可见,情节严重是刑罚适用的前提性要求,而情节特别严重则是加重刑罚适用的条件。因此,对于情节严重和情节特别严重的精准把握具有重要的法律适用价值。
2、关于“情节严重”的内涵,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
(一)》第28条具体规定了立案追诉标准,基本上解决了法律适用的难题。但对于“情节特别严重”的界定标准,目前尚未有法律法规或司法解释作出具体规定。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或者违法所得数额二千元以上的;
(三)强迫交易三次以上或者强迫三人以上交易的;
(五)强迫他人购买伪劣商品数额五千元以上:
(一)造成被害人轻微伤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威胁手段强买强卖商品,应予立案追诉;
(二)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二千元以上的、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以暴力,或者违法所得数额一千元以上的;
(四)强迫交易数额一万元以上,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
(六)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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