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象危险犯,这个和一般的罪犯是不一样的,这个要进行区分,对于抽象危险犯,并不是说一定要造成结果,那么在认定既遂的过程中,抽象危险犯什么时候既遂?
犯罪预备、犯罪未遂、犯罪既遂和犯罪中止是犯罪过程中的不同犯罪阶段(有的认为是不同的犯罪形态),这些不同的犯罪阶段(或形态)是各自独立、互相并列或排斥的,是这个犯罪阶段(或形态),就不可能是另一个犯罪阶段(或形态)。
犯罪预备亦称预备犯。是为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行为。故意犯罪中介于犯罪决意与着手实行犯罪之间的一个阶段。行为人在此阶段上,主观方面具有犯罪的直接故意,即明知其预备行为是为侵害某种客体制造条件,并希望以此保证犯罪的既遂;客观方面表现为为实施犯罪而准备工具、制造条件,既可以是作为的形式,也可以是不作为的形式。
这个是可以构成既遂的,这个无需实施行为即可构成犯罪。
抽象危险犯,“具体危险犯”的对称。是指只要行为人实施了刑法分则中规定的犯罪行为,即具有产生某种后果的危险,无须再结合具体案情加以判断的犯罪。危险犯的一种。如盗窃枪支罪,立法者认为盗窃枪支的行为具有抽象危险,可能危及公共安全,因此只要实施盗窃枪支的行为,就构成犯罪,不要求枪支被盗后足以造成现实具体的危险才构成犯罪。
专业解答抽象危险犯的既遂的认定一般是判断是否已经导致了犯罪结果造成,若是某种抽象的犯罪行为,已经给民事主体个人,或者是社会治安、社会公共财产等造成了危害,那么就可以确定是既遂犯了。
律师解析 危险犯是指要求发生侵害法益的现实危险。即行为有足以造成某种严重后果发生的危险。抽象危险犯是抽象危险犯的危险属于行为本身的危险。常见的抽象危险犯有:叛逃罪;伪证罪;遗弃罪;传授犯罪方法罪; 预备阶段是指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行为。 因此,对于抽象危险犯,一般不谈预备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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