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姐姐之前发现我姐夫出轨的时候,打上了我姐夫,被刑拘期间我姐姐又发现自己怀孕了,我姐姐已经被监外执行了,怀孕期间租房监外执行人怎么办理监外执行手续
“刑法”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刑事拘留,有严重疾病,需要外出就医,怀孕或哺乳自己的婴儿的罪犯,可以申请监外执行。
一、 具有监外临时执行条件的罪犯,人民法院可以直接判决。人民法院决定暂停监狱外处决的,应当对监狱外的执行作出决定,确定罪犯的基本情况,由判决确定的指控和处罚,以及在监狱外临时执行判决的理由和依据。监狱在执行判决、裁定过程中,对符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应当向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机关提出书面意见,经批准方可执行。
二、 符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由居住地司法局进行执法和监督。对暂予监外执行的犯罪分子,执行机关应当严格监督。决定在监外缓刑服刑的罪犯,原执行机关应当将罪犯改判的情况通知负责执行监外执行的司法局,对违法者进行有针对性的管理和监督:负责执行的司法局应当告知违法者在监外临时执行期间必须接受监督和改造,并遵守有关规定。
三、 罪犯未服满刑期的,应当在监外临时执行期满后及时收监。人民法院在作出判决、裁定时,决定暂时在监狱外处决罪犯的,由负责执行的司法局通知人民法院依法执行。执行中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由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通知监狱和其他执行机关收监。罪犯在监外临时执行过程中刑期届满的,原监狱和其他执行机关应当办理释放手续。罪犯在监外临时执行时死亡的,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通知原监狱或者其他执行机关。
符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由居住地司法局进行执法和监督。对暂予监外执行的犯罪分子,执行机关应当严格监督。决定在监外缓刑服刑的罪犯,原执行机关应当将罪犯改判的情况通知负责执行监外执行的司法局,对违法者进行有针对性的管理和监督:负责执行的司法局应当告知违法者在监外临时执行期间必须接受监督和改造,并遵守有关规定。
2019-08-04 07:12:43 回复专业解答我国《刑事诉讼法》允许监外执行特定情况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罪犯:患严重疾病、孕妇哺乳、残疾生活不能自理且不危及公众。无期徒刑者如符合哺乳期条件也可申请。有社会危害性或自我伤害风险者不得保释就医。病情严重需康复治疗需省级医院出具证明,由法院决定。监狱或看守所申请暂缓执行,狱外候审期间如涉犯罪,公安机关负责调查,检察院依据刑诉法处理。
专业解答由监狱提出书面意见,报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机关批准。在看守所、拘役所服刑的罪犯需要暂予监外执行的,应由看守所或拘役所提出书面意见,报主管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审查决定。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机关应当将批准的决定抄送人民检察院。
专业解答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的犯人,若满足缓刑条件,有机会减刑。但减刑时,必须遵守最低服刑期限。例如,缓期后减为无期徒刑,实际服刑不得低于二十五年;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则不得低于二十年。
专业解答如果监外执行的罪犯在执行期间再次怀孕,一般情况下可以继续实施监外执行。监外执行主要适用于有期徒刑或拘役的罪犯,他们可能因疾病、怀孕或哺乳等原因无法在监狱正常服刑。这种情况下,罪犯可以暂时在其原住所地的公安派出所执行刑罚,并由基层组织或单位协助监督。
专业解答违法者在监外执行期间流产,康复后仍须接受监管,具体需视情况决策。法规规定,有期徒刑或拘役的罪犯因严重疾病需保外就医时,可暂行监外执行。但保外就医原因消失且刑期未满,应重新收监;刑期已满则立即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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