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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下算是对给付人造成困难有什么依据?

ask****795 安徽-阜阳 其他咨询 2019.08.02 11:37:37 307人阅读

什么情况下算是对给付人造成困难 有什么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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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成都

《婚姻法》解释二 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一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男女双方在结婚的时候,男方因给付彩礼而导致自身生活困难的,在离婚的时候,可以要求对方返还在结婚前给付的彩礼金。我国的婚姻法规定了男女双方结婚,不以给付金钱为前提,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定婚的钱。由于有的家庭经济状况较差,没有足够的经济收入,给付彩礼已经导致出现生活上的困境,有些女方在结婚时要求男方给付一大笔彩礼金,男方有的是迫于无奈四处借债给付彩礼金。法律这么规定的目的是避免某些人利用结婚赚取大量礼金,使得某些家庭处于绝境。这样的情况下,在其中一方提出离婚时,男方可以要求女方返还彩礼金。

2019-08-02 11:59:3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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