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之前在家里发现了一张欠条,发现借钱的人是我爸的一个朋友,我爸现在不在了,我妈希望我能把这笔钱要回来,我找到对方他不承认,我们闹到法庭,对方提出笔迹鉴定,结果居然显示不是被告的,这样笔迹鉴定不符能否必然败诉啊?
1、如果第一次鉴定是你提出的,那么你赶快再收集其它有效鉴定样本,在二审时提出重新鉴定。
2、如果第一次鉴定不是你提出的,那么你可以直接提出重新鉴定。
答:可以申请重新鉴定
依据:《司法鉴定程序通则》
第二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接受委托进行重新鉴定:
(一)原司法鉴定人不具有从事原委托事项鉴定执业资格的;
(二)原司法鉴定机构超出登记的业务范围组织鉴定的;
(三)原司法鉴定人按规定应当回避没有回避的;
(四)委托人或者其他诉讼当事人对原鉴定意见有异议,并能提出合法依据和合理理由的;
(五)法律规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需要重新鉴定的其他情形。
接受重新鉴定委托的司法鉴定机构的资质条件,一般应当高于原委托的司法鉴定机构。
第三十条 重新鉴定,应当委托原鉴定机构以外的列入司法鉴定机构名册的其他司法鉴定机构进行;委托人同意的,也可以委托原司法鉴定机构,由其指定原司法鉴定人以外的其他符合条件的司法鉴定人进行。
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
想获取更多刑事辩护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