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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居一年多四岁儿子跟男方生活男方不给生活?

175****6123 新疆-克拉玛依 离婚咨询 2019.07.27 11:49:13 453人阅读

分居一年多 四岁儿子跟男方生活男方不给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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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成都

在婚姻存续期间,如果女方没有生活来源,男方就有抚养女方的法定义务。如果男方拒绝抚养配偶,女方可以依法起诉维权。  
《婚姻法》规定:
第二十条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付给扶养费的权利。  
第四十八条对拒不执行有关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

2019-07-27 12:15:1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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