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哥们参与了打架斗殴的事件被公安给抓了,现在都被关进去有20来天了,没有放人的意思也没有批捕,不知道是个什么意思了,想咨询个问题就是多长时间是超期羁押呢?
公安机关刑事拘留超过37天的情况下才算超期羁押,在我国现有的法律制度当中几乎只对刑事拘留的期限有非常明确的规定。可刑事案件当中的羁押分成好几个不同的阶段,至于逮捕以后怎么样才算超期羁押就有些模棱两可了,超期羁押方面还有很多需要完善的地方。
2019-07-14 15:48:21 回复
刑事拘留阶段羁押超过37天就是超期羁押,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3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1日至4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30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7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犯罪嫌疑人,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中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10日内作出决定。在特殊情况下,决定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1日至4日。对于不需要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综上所述,一般情况下,刑事诉讼拘留的期限最长为14日。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拘留期限最长为3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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