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号车辆发生碰撞,当时报警交警到现场,经双方同意私下解决,后因维修费用对方拒绝赔付要求走保险流程。在此之间。我方车辆已修好但没有开具维修发票,只开具了维修清单。交警认定书对方全责,事后因对方保险公司理赔金额达不到我方修车金额。肇事车辆车主拒绝赔付,这种情况起诉法律支持吗?
投保车辆出事故,保险公司拒绝理赔的情况如下:
1、未按期缴纳保险费;
2、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
3、保险事故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之内;
4、发生事故,未报保险公司备案等等。
《保险法》第二十四条规定,保险人依照本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作出核定后,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自作出核定之日起三日内向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发出拒绝赔偿或者拒绝给付保险金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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